台灣經濟發展的瓶頸在哪裡?在於有一大群人抱著錯誤的落伍價值觀,而且還信奉一元思想,自以為是的還在四處散播這些老舊謬誤想法,最近監察院長就做了一個最明顯的示範,他認為大學生應該把所有時間花在念書上。


中國古代有位皇帝叫晉惠帝,在宮中吃米不知米價,吃肉不知肉價,於是當發生大飢荒時,他問:老百姓沒飯吃的話「何不食肉糜?」,這是因為他對外界狀況一無所知,不曉得人連飯都沒得吃更不可能養豬,當然也不可能有肉糜,這是無知造成的笑話,但至少晉惠帝還會問,台灣卻有許多像王院長這樣的「自以為有知識份子」,不知自己無知,還大言不慚,可說是比晉惠帝還要愚蠢,就如美國學者丹尼爾.克姆頓所形容的:「教育讓人喪失本性,變得麻木、自命不凡,所學的無法為社會所用,或無益於社會。」。


真正的知識份子,林語堂先生,他認為,只為了一張叫文憑的紙,虛擲數年功夫,是不值得的,林語堂先生的年代距今已經有數十年,而以他在知識界的地位,他當年的真知灼見,「自以為有知識份子」們卻還從未聽聞。


但很讓人高興的是,台灣的大學生非常聰明,很有前途,一位大學生回應道,打工可以得到寶貴的經驗,我忍不住要為這位同學拍拍手,她的觀念非常正確,台灣的大學生都這麼想的話,台灣的未來絕對很有前途。


多數情況下,學校沒辦法教你出社會以後真正該知道的東西,因為學校是個社會化程度很低的環境,(這就是為什麼很多人念了大學到最後只能像王院長一樣去考公務員,因為公家機關和低社會化的學校很像。)在21世紀的現代,專業分工日趨精細,因此團隊合作的重要性越來越高,如果空有專長卻沒有社會化,根本無法與人合作,那只會成為一個「無法為社會所用,或無益於社會」的人。


我們台大醫學系可說是台灣教學最好、又最能學以致用的科系了,但是,當年我曾做過一些很惡劣的事,譬如說翹課,把時間用來直接讀Harrison's(內科學的教科書),結果回到課堂上,我發現我竟然可以「電」某些老師,這是因為我們的老師們課務繁忙,又要準備上課、又要臨床看病、又要做研究,結果沒辦法每年去看最新的Harrison's,而Harrison's的內容是集全球醫學專家的精華,在教授專研的領域以外,都比教授的學問還高上好幾籌,我直接讀這個「九陽真經」,當然會把教授打趴。


另一方面,許多教授的水準實在讓人不敢領教,譬如說有位專門研究病毒的教授,竟然連細菌是原核生物都不曉得,這種水準的教授或許研究病毒還行,但要他來教基礎課程,真是請鬼開藥單,哪個學生把時間認真花在這種教授上的課的內容上頭,那真的才是「笨死了」。


而這已經是學術殿堂之尊,台灣大學,的一級科系,醫學系的狀況。


為什麼會這樣呢?


這其實是大學根本上的設計。大學要專研某個很狹窄領域的教授來給學生上課,在根本上就不是要教學生知識,真正的大學生,是要有自己取得知識的能力,不靠教授教,而教授的上課,並不是教知識,而是讓學生跟著看他的研究方式,也就是說,真正要學習的是什麼?就是「經驗」!


台灣的多數大學,把大學當成高中在教,所以很多人搞不清楚大學的本意,但王院長明明到美國念過哈佛大學,卻還不知道這個根本的道理,可見得他當年也沒有認真在學習該學習的事。


如果一個學生在學校時代都只會念書,成了一個書呆,畢業後與社會格格不入,又因為成了「自以為有知識份子」,不但不知道自己的無知,還反而瞧不起社會,最後就會對社會充滿了憤怒。很多人認為台灣學校無用是因教改失敗,但其實學校無用是全世界普遍的問題,在美國,學者(包括以故的管理學大師彼得‧杜拉克在內)稱大學學歷為「孔雀的尾巴」,也就是說純裝飾用,毫無實效;在埃及,失業的大學生對世界感到憤怒,於是加入基地組織,成為恐怖份子;在中國,稱大學生跟大白菜沒兩樣,大學被和大災、大害相提並論,因為傾全村之力供了一個大學生,只會導致破產。


大學所教的,真正寶貴的是經驗,而打工也一樣學的是經驗,有何不可?打工賺得的,最重要的並非金錢,而是能從底層近距離觀察一個企業的運作,這是極度寶貴的經驗,許多企業的主管就是因為缺乏這類經驗,導致命令與實務脫節,造成公司的重大損失。


這樣的經驗可說是人生的黃金,更重要的是,打工可以擴展你的人生視野,認識很多本來在學校不會認識的朋友,這些在未來都是寶貴的人脈,而人脈就是你的金脈。


如果比爾蓋茲在學校沒有不務正業的話,他就不會成為世界首富,如果facebook創辦人Mark Zuckerberg在學校沒有不務正業的話,我們現在就沒有facebook可用,美國學校的教學水準遠勝於台灣,但許多美國學生仍然不務正業,所以美國老是引領創新與科技的先鋒,而台灣學校的教學水準相較之下不值一哂,卻有很多人在當書呆子。


但是「自以為有知識份子」當然頑冥不靈的不懂這些道理,他反駁同學說:「去做一個事會得到一點經驗,但是值得用黃金去得這樣一點經驗嗎?」 


「自以為有知識份子」絲毫不知道,真正的黃金,其實就是經驗。


我只能說,把愚人金當成黃金,實在是笨死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普蘭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