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倒轉到2010年12月23日,Harmonix被當時的母公司全球第四大媒體公司Viacom,以50美元的羞辱價格售出......10個月後,Harmonix宣布獲利來到公司成立以來的新高,對「狗眼看人低」的Viacom進行了甜蜜復仇。


誰是Harmonix?..沒有在玩音樂遊戲的朋友們可能會想問這個問題。


故事從頭說起,Harmonix的創辦可說是一場意外,這家公司的創辦人,亞歷士(Alex Rigopulos)和亞然(Eran Egozy),兩人本來互不相識,1995年,他們剛好都前往麻省理工學院(MIT)應考,就在考場外認識,亞歷士是個對音樂有興趣的電子工程師,亞然是個對程式有興趣的音樂家,兩人一見面相談甚歡,就這樣聊啊聊的,他們馬上下了一個決定:「考什麼MIT,我們應該去創業!」


於是他們就創造了Harmonix......這是比較浪漫版的故事。


比較實際版本的故事是,他們兩人還是進了MIT,並在MIT建築與設計學院之下的MIT媒體實驗室念到畢業,在過程中,他們創造了許多以電子方式控制音樂的裝置,畢業之後,他們認為業界沒有這種裝置,甚至根本沒有這樣的產業,於是他們(只好)決定自己開一家公司繼續鑽研,那就Harmonix。


Harmonix致力於研究如何讓學不會樂器的人,也可以「玩音樂」,一開始他們是想要讓人真的「玩音樂」,而不是後來變成遊戲的「玩」音樂,公司成立花了10萬美元,前5年,都沒有任何營收。如果在台灣,這家公司大概早就被收掉了。


等到他們終於推出第一款遊戲「 The Axe: Titans of Classic Rock」,這塊遊戲可以讓玩家用電腦搖桿來演奏樂器,卻只賣了300片,他們很快就發現玩家只玩了15分鐘就會失去興趣,怪不得賣不好。


在首戰就滑鐵盧之後,Harmonix又推出了「CamJam」,針對上一塊遊戲的缺點做了一些改良,這次他們打進了迪士尼樂園,也因此接觸到一些音樂業界的人脈,但是談了一些計畫都要一兩年才會實行,真是個「遠水救不了近火」,1997年他們想到日本那時出了不少音樂遊戲,如DDR等,於是想把「CamJam」賣給日本大型電玩場所,卻都吃了閉門羹,到這時他們才理解到之前都想錯了一點,音樂遊戲會紅不在於呈現出個人技巧,而是彈得準就能完整呈現歌曲,於是他們改變方向,簡化操控,轉型開發主機遊戲。


Harmonix此時已經山窮水盡,開除了40%員工,不過第一次時來運轉的時候到了,Harmonix引起了Sony的興趣,對他們投資200萬美元,於是他們開始開發PS2遊戲FreQuency,這塊遊戲還獲得Sony高層的全力支持,看來他們就要一砲而紅了?


沒有,FreQuency雖然獲得遊戲界一致好評,甚至得了好幾個獎,但是卻賣得很糟糕,連同續作Amplitude也是如此,備受好評且又得了好幾個獎,但是卻還是賣不好,真是好事多磨。


Harmonix靠為Konami代工Karaoke Revolution賺了點錢,之後再推出運用PS2外接鏡頭EyeToy的遊戲,EyeToy: AntiGrav,這次賣量是有比之前好一點,但是卻被批評得一無是處,結果創辦的兩人到此也不禁為公司的前途擔憂了。


就在Harmonix最低潮的時候,意外的轉變來臨了,遊戲週邊硬體商RedOctane突然找上了他們,要合作一款音樂遊戲,那就是後來轟動全球的「吉他英雄」,這次Harmonix總算否極泰來,飛上枝頭當鳳凰了。


在「吉他英雄」最熱門的時候,可說橫掃整個遊戲界,而這引起了一股併購熱,首先是2006年初Activision以1億美元天價併購了RedOctane,而接下來,2006年9月,Viacom旗下的MTV,也捧著大把鈔票,來併購Harmonix,併購價是1.75億美元,回想當初他們只以10萬美元成立,沒想到現在已經是破億的價值了。


不過這兩起併購案也迫使本來的合作夥伴RedOctane與Harmonix不得不拆夥了,他們分別被買走後,RedOctane繼續經營「吉他英雄」,Harmonix則被迫重起爐灶,製作「搖滾樂團」,但很不幸的是他們最大的競爭對手就是以前自己打造的「吉他英雄」,而且「吉他英雄」已經被他們兩代經營下來,被打造得強大無比。


另一方面,Viacom為了收購如日中天的Harmonix,寫了非常「喪權辱國」的條約,Harmonix營收到達標準,股東將可以享受額外報酬,結果因為條件太好,Viacom一算實在不划算,譬如說如果Viacom幫他們爭取到發行商EA少拿1塊錢美元發行費,Viacom反而要多給Harmonix股東3.5美元,於是Viacom開始到處做手腳,把很多Harmonix的營收都分到其他分支事業去。


這下可說是樂極生悲,他們的成功,成為自己最大的絆腳石。在與「吉他英雄」競爭,Viacom扯後腿,以及音樂遊戲市場本身飽和下,Harmonix的「搖滾樂團」整系列做到沒賺錢,勢利眼的Viacom也不管當出花了1.75億美元,就這樣一腳把他們踢開,Viacom把Harmonix用50美元的羞辱價格賣個一個私人控股公司,要知道美國主機遊戲一片零售價約59美元,Viacom這個售價,簡直是把Harmonix當「二手片」賣掉一樣。


Harmonix又再度陷入了低潮。就在他們被賣掉之前,他們還做出了音樂遊戲最新的創新:利用微軟Kinect裝置的跳舞遊戲「舞動全身」(Dance Central),「舞動全身」對音樂遊戲來說可說是個革命性的新突破,而Harmonix將舞蹈動作與音樂結合得非常好,整個遊戲不論在技術性上,還是遊戲性上,都令人驚嘆,但就在他們完成了這一片音樂遊戲里程碑時,Viacom就無情的砍掉了他們。


Harmonix換老闆後,因此面臨裁員風暴,先是裁員39人,又裁員15人,渡過了一段黯淡的時光。


然而,就在此時,Harmonix的命運又峰迴路轉,Viacom有眼無珠忽視的「舞動全身」,因為遊戲本身的優越性大受歡迎,在總數1000萬套的Kinect市場基礎中,竟賣了250萬套,相當於每4個人就買了1套(我本人也是其中之一喔),到2011年11月4日,Harmonix表示預期2011年全年營收可以達到1億美元,而獲利會是公司成立以來最高的一年。


更棒的是,由於現在Harmonix已經被賣掉,變成獨立開發商,所以他們的利潤不用跟Viacom報告或分享了,另一方面,由於「吉他英雄」也因為市場飽和被Activision暫時冷凍,所以Harmonix現在成為音樂市場的獨霸,真是「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Harmonix就這樣一路海波浪過來,真不曉得接下來會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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