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搞出證所稅風波的財長終於要請辭,本以為這個議題應該是不分政治傾向大部分台灣人都意見相同(就是辭得好!),沒想到許多媒體卻支持證所稅,還有很多似是而非的一廂情願言論,例如證所稅可以抽到富人的錢是公平等等......其實我很少在部落格上發表政治見解,也不敢自認為是經濟專家,但我考慮良久,還是決定發表此篇文章,提出一點個人意見,希望能給關心這個議題的朋友們作點參考。

我想先說結論:證所稅沒有意義,沒有任何益處,也完全沒有「公平正義」可言。


證所稅是脫褲子放屁

如果政府提高了營業稅,到便利商店去買一瓶飲料時,請問政府是抽了誰的稅呢?我相信每個朋友都會說營業稅上漲時商家會轉嫁給消費者,所以從這個觀點來看,對交易雙方來說,跟哪一方抽稅,可說是一樣的。

同理,其實徵收證交稅是最公平,最簡單(單純所以稽徵成本也低),所以是最好的稅,而證所稅是脫褲子放屁,在股市中,扣掉公司獲利的因素(這部分已經扣過營所稅),買賣雙方一定有一方賺錢一方賠錢,此狀況下根本不要花力去去分辨誰賺錢,跟誰抽都是一樣的。

證交稅才是真正公平有效率的稅,目前很多版本的亂七八糟證所稅,設定條件一大堆,只會造成政府和民間都要多請一拖拉庫的會計,來處理這些條件計算。我時常並不同意郭台銘的看法,但是他在這點上所言非常正確,開徵這種亂七八糟說,會造成稅務成本激增、企業、券商與個人投資人的會計成本也激增,更爛的是諸多條件造成稅務漏洞一堆,最後政府不僅稅收降低還會增加稅務支出、券商虧錢,投資人也增加避稅成本,大概只有會計師可能得利,這不但是惡稅,更是蠢到極點的蠢稅。

明明有最簡單最公平的證交稅,卻偏偏要生出一種複雜新稅法,真是畫蛇添足。林全曾說「所有的舊稅都是良稅,所有的新稅都是惡稅」,信然,在這個例子中,舊稅(證交稅)又比新稅(證所稅)要良的太多。


證所稅是抽取年輕人的未來

前財長又說,證所稅的意義是針對股票公開上市時的巨大利益,例如郭台銘售出持股的獲利,這表面上言之成理,「劫富濟貧」嘛!但其實這是不經大腦的民粹發言。

若針對IPO的獲利徵稅,抽取的不是郭台銘──多抽個7500萬對他來說才無關痛癢──證所稅若要針對IPO抽取的不是郭董,而是年輕人的未來!

現在的年輕一代,走到哪都遇上血汗公司,要對抗這樣惡劣的環境,唯一的出路只有自行創業,而創業需要創投支持,台灣一向缺乏創投,可喜的是,近年來創投開始熱絡起來,很多年輕人的未來都因此燃起了希望。

創業不僅可以幫助創業者本身,由於創業會增加員工的需求,因此就算不創業的年輕人,也能透過別人創業而獲益,有了很多改變一生的機會。

但是創投又不是慈善機購,創投之所以願意投入高風險的新創事業,就是看中IPO的獲利。因為即使大多數新創事業投資案可能失敗,但只要其中有少數成功,IPO的龐大獲利就能負擔其他的失敗之後還有利潤。

對創投來說,成功率如果有十分之一,就已經是很頂尖的創投團隊了,二十分之一是差不多,而常長一個成功的IPO背後有99個失敗的,創投就是要靠那一個成功的來回收,若沒有這個常識,只覺得單個案子賺很多,繳稅繳了一兩成是「應該的」? 那就跟嫌藥廠賺太多,要他們砍價的健保局想法一樣。健保局砍藥價的下場,結果就是好藥在台灣通通消失。

台灣吸引資本條件本來就比較差,好不容易創投才有點起色,現在竟打算要吸取IPO的獲利,結果只會讓創投也在台灣通通消失,這樣惡搞,那想創業的人通通只能去死,年輕人沒出路,只能被大老、大公司壓榨,繼續血汗的日子,這叫「公平正義」嗎?

關於證所稅,財長屢次拿「公平正義」為藉口,但我認為證所稅與「公平正義」是兩回事,「公平正義」是要給沒有背景、沒有資源的年輕人發展的機會,年輕人要有發展機會,要靠新創事業,要發展新創事業,需要有創投投資,若想要有大量創投資金願意投資新創事業,則需要預期公開發行的利益豐厚。

如今證所稅使得股市急凍,投資人不投資企業股票,不投資新創事業,只會把錢拿去炒作房地產,而房地產飆漲無法給年輕人機會,只會讓年輕人買不起房子,被房租和房貸壓垮。因此證所稅不但一點都不「公平正義」,還是在勒死年輕人。此次強推證所稅,根本是在抽取年輕人的未來。

 

減稅才能增加稅收

此次開徵證所稅,冠冕堂皇的理由之一是還要改善政府財政,但這是多可笑的理由,財長宣稱證所稅可以增加一百億稅收,但是政府補貼裕隆發展油電車結果啥都沒做出來就給了一百億,北市府世大運想弄個選手村開口就要三百億,前原能會主委林宗能判斷為必爆不可運轉的核四打死不廢,屢次追加預算,最新一次追加預算追加了五百多億,未來可能還要追加數千億,不過這樣亂花錢,早就省下無數一百億了?

這就先不論,重點是,要論公平正義也好,想增加稅收也好,要有個基本常識:減稅才會增加稅收!

其實,台灣已經對這點實驗過兩次,土增稅減半後,稅收加倍,遺產稅降為10%後,遺產稅收也大增,這不是左右派的問題,左派也應該懂經濟學,經濟學告訴你增稅就會抽不到稅,錢會跑,人會跑。

以遺產稅為例,增稅的話,結果是強化了避稅誘因,導致富人都去請會計師來規畫避稅,結果是增稅稅收反而大減,徒然讓避稅會計師得利罷了。自從遺產稅調降後,許多富人便不特別避稅乖乖繳稅,於是稅收就增加了。

有人會說這是富人「不道德」,怎麼可以避稅,就算富人不避稅,最起碼他可以不投資,不消費,他還是過著很好的生活,但富人不投資,不消費,窮人哪來的工作,淨結果是窮人全部得燒炭。

抽稅造成的經濟結構扭曲對窮人的殺傷力永遠大於富人,富人就算失去一半財產還是一輩子花不完,窮人少了一千塊錢可能就要上吊,所有的稅都是窮人稅,害死的都是窮人,沒有什麼叫富人稅的,富人大不了拍拍屁股移民去。

提高證券稅:交易量大跌,營業員跳樓,外加稅收還減少。

提高營業稅:物價上漲,內需凍結,店員跳樓,外加稅收還減少。

那非要增加政府稅收不可的話,該從何著手,經濟是流動的,就像是水,把手往水裡一抓,什麼都抓不到,就像前面說的,錢會流走,所以若要徵稅,唯一的目標是跑不掉的東西,也就是房地產,而且不是抽房地產交易稅──會導致減少交易,還是抽不到稅──要抽的是地價稅跟房屋稅。

財長說國外有抽證所稅,啊台灣對資本的吸引力有國外好嗎?可以比嗎?美國持有一棟房子30年繳的稅就等於買一棟新房子,如果這樣做台灣的過剩將空屋馬上吐出,房價可下降到一般人合理買得起的程度,這樣最「公平正義」,為什麼不先比照辦理? 而是來惡整證券市場?

一家公司平時發薪水,員工繳了所得稅,賣產品,又繳了營業稅,賺錢反應到股票價值之前,還要繳營所稅,股東也就是公司的所有人,已經為社會貢獻夠多了。但房地產本身沒有作用,是有公司在裡頭辦公,有店家在裡頭營業,或有人在裡頭居住才產生價值,公司的年輕員工每天忙到白頭髮、爆肝,但房東什麼都不用做,每個月收取租金。最近許多商圈,還發生更離譜的事,商圈的店家因為苦心經營,提高了商圈的價值,結果不但沒享受到好處,還因為商圈價值提高,房東就提高房租,結果被迫搬走,一個國家如果老是這樣米蟲趕走實際努力做事的人,不衰敗才怪。

前財長自己囤積了好幾筆房產,對房地產稅不聞不問,卻大張旗鼓的惡整證券市場,這樣是公平正義嗎?


一個連CDS都不知的「經濟學者」

前財長以前在蘋果日報上有專欄,直到2010年5月20她當上經建會主委為止,蘋果日報網站上有每期文章,其中以《透視美國房貸風暴》一文為例,她雖然有亮眼學歷與論文發表,但文中對次級房貸的前因後果了解膚淺,程度只跟一般記者沒兩樣。

次級房貸一開始是有相當好的獲利的,其精神是從原本被拒貸的族群中,找出被「誤殺」(被判定不能貸款,但其實有能力還款)的人,以較高利息貸款給他們,可開發出新的高價值市場,但並未增加風險(事前有一套調查的KNOW-HOW),是一個相當有意義的市場創新,不是如前財長誤以為的一開始就是亂搞。

是在初期投入的業者獲利後,第二、第三波進來的,則想出一個「金融創新」,他們不想費心找出被「誤殺」的人,而是人人有份,如此一來會產生風險,但他們將風險包裝成衍生性金融工具CDS,賣出CDS即「買保險」,若客戶不違約,則支付固定費用,相當於「保險費」,當客戶發生違約時,由CDS持有人承受損失,貸款者可淨賺利息與「保險費」之間的差額。

至此仍是個穩賺不賠的商業模式,其穩賺不賠的原因是因為風險已包裝成CDS賣給別人承擔,就算房價下跌甚至客戶違約後法拍完全賣不掉也沒有關係,根本不是前財長文中誤以為的「因為房價上漲」「可法拍」所以低估風險。

其實原本CDS是一個相當有意義的衍生性金融商品,可以分擔及減輕風險,CDS本身沒有錯,但是CDS這種風險對賭,在全球浮資過多的情況下,被拿來當成「有穩定現金流量」的投資工具,再被包裝成新的衍生性金融工具銷售,雷曼債就是這樣來的,由於資金追逐使得CDS發行成本太低,以CDS避險的次貸公司得以無限制無風險的無條件貸款給任何人,也就是說實質上導致風險暴增,最後才導致房市泡沫化並崩潰的結果,CDS是整個次貸事件的關鍵核心,前財長在文中卻完全沒有提到,還倒因為果以為房市上漲是原因。

一個歷任大和總研、中國信託經濟顧問的人,經濟見解居然如此,曾有人懷疑這是受父母庇蔭(繼父倪文亞,生母郭婉容)的酬庸,不過道聽途說,在此不宜做太多推測,只能說台灣何其不幸有這樣的財政部長,又何其有幸她辭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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