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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所稅的「決戰」即將在立法院臨時會進行,先前包括被前財長點名的郭台銘等企業界人士反對,最後,終於連「半導體教父」張忠謀也出面反對了,如果說鴻海因為常被人說是「直的進去橫的出來」的「紅海」企業,因而說話沒有說服力,那麼主張主動提高員工待遇、休假,可提升員工生產力、向心力,是「好企業」的代表的張忠謀也出面反對,是否咱們普羅百姓該聽一聽,別再老是說「企業家只想剝削」而否定他們的言論。

整個證所稅問題可以用六個字來形容,就是「錯錯錯,莫莫莫」,這個政策從最根本的邏輯就是錯誤的。政府說:要課證所的原因是財政困難,財政困難是因為稅收沒有公平,接下來又說「稅收公平」就等於「有所得就要課稅」,還高舉一般人聽了覺得很偉大的「量能課稅」當成聖杯。這樣的邏輯通嗎?

什麼叫「稅收公平」?稅收公平原則從亞當斯密的年代就一直爭論不休,總共有四種論點:

一、受益者繳稅。
這個論點認為,政府收稅進行一些建設(如造橋鋪路)與服務(如發護照給你),使用到這些服務越多的人,應該要付更多稅,這樣最公平。

二、有能者繳稅。
這個論點認為,能力越強的人應繳更多稅,如果他偷懶而不努力工作導致收入低仍應該繳那麼多稅。

三、最大效用稅法。
這個論點認為,最好的稅,是對經濟影響最小,又能引導經濟體的結構往最大效率進行,也就是說讓經濟發展最好的抽稅方式,人人有最好的機會賺錢就是公平。

四、量能課稅。
所得越多的人繳越多稅。

也就是說,喊得震天響的「有所得就要課稅」不是天經地義的公平,只是四種主張之一,那麼四種裡面哪一種比較公平?我想舉個簡單的例子。

如果今天有三個貨運司機甲、乙、丙,都開過同一座橋,甲認真駕駛,將客戶的貨品準時送達,因此這趟車他賺了一千塊;乙睡著了結果遲到被罰錢,這趟車一毛都沒賺到;而丙酒醉駕車,把車開去撞電線桿,結果還要倒賠五萬塊。

若根據「受益者繳稅」的原則,那麼只要開過那座橋,享受到政府修橋造路的好處,甲乙丙都一樣應該繳稅,根據「最大效用」原則,像甲這樣的司機可以對各行各業產生最大的幫助,應該減稅,而丙這種人不但害己還隨時可能撞死別人,最好引導他轉行,所以還應該要加稅。

但根據「量能課稅」原則,甲賺了錢,所以只有他應該繳稅,至於乙丙雖然也用了橋,還造成社會損失,卻因為他們沒賺錢,所以不用繳稅。

這樣是公平嗎?

這時有人會說,可是有個丁司機,他開車載毒品過橋,賺了十萬元,他很壞,應該要繳稅!

這也是一個嚴重的邏輯謬誤,丁賣毒品應該是要叫警察把他逮捕,沒收所有的錢,不是只叫他繳一點稅,犯罪應該用刑法對付,不是稅法。

「量能課稅」的想法基本上是「劫富濟貧」,其實本質上就是一種仇富思想,認為賺錢都是錯的,有錢都有罪,所以應該吐錢出來,鼓吹這種想法其實就和共產黨「階級鬥爭」的主張沒有兩樣,最後對誰都沒有好處,在冷戰時代,蘇聯的高官到美國訪問時很驚訝的發現,美國的普通人過的比蘇聯的高官還要好。

所謂的公平,大家從小學就讀過,應是「立足點平等」,而非「齊頭式的平等」 ,從這個觀點來看,「量能課稅」想要把每個人的所得結果「拉近」根本就不是公平,那是標準的「齊頭式的平等」想法。真正的公平應該是每個人有一樣的發展機會的「立足點平等」。

要達到「立足點平等」,給每個人最多機會,那麼應該是以「最大效用」法來課稅,譬如說,當經濟體的房地產過熱,就應該針對房地產增稅,而當資本市場過冷,就應針對證券減稅,用來調節經濟結構,以為每個國民創造出最多的機會,台灣現在資本市場非常衰弱,被評為吸引資金能力世界倒數第二,只贏北韓,這種時候應該針對資本市場減稅以吸引資金才對,怎麼還反而加稅呢?所以張忠謀說這是最壞的課徵證所稅時機。

 

這時又有人說了,減稅減稅減稅,那國家豈不都沒收入,財政困難都是因為有錢人沒繳稅!

這個說法邏輯也完全不通,因為財政困難的主因是政府亂花錢,不是沒徵證所稅,隨便舉個例,國科會現有十三個科學園區總面積近四千四百六十公頃,還有多達一千四百公頃未開發,已開發土地仍有三百多公頃尚未出租,閒置率超過二成,因此,據政府自己統計,科學園區管理基金從民國八十九年到一百年間的負債爆增逾一千億元,財政部認為復徵證所稅一年可增加一百億的收入,就算真能如此,收十年都還抵不完這些虧損。

更可怕的是,園區都在閒置了,各地政府還在花錢想把良田鏟除成工業區,如大埔事件,台中的中科也是,廠商都沒有要進駐了,還要花納稅人的錢,摧毀良民的良田。

台北的貓空纜車復駛後虧損2.3億,台中市想花3億把候鳥雲集的高美濕地附近防風林鏟平蓋企鵝館養台灣根本沒有的企鵝,台東的公務員領納稅人的薪水加班趕工讓美麗灣通過以摧毀美麗的衫原灣,花蓮想花錢蓋超大旋轉劇場摧毀太魯閣美景,台北市的市長與警察領納稅人的錢幫建商摧毀文林苑案中的王家,這些劣行可說罄竹難書。

又譬如說文化部的前身文建會,一年一百億預算理面,用在本身內部人事等支出達78億元,真正用來補助發展文化的只有22億元,其中還有2億被花到夢想家上頭。

如果有個慈善機構,收了一百億卻只捐出22億,那麼一定會被移送法辦,現在我們卻允許政府這樣自肥,而當政府自肥到把錢花光,竟不自我檢討,還說是因為人民沒繳稅?

油電雙漲時,大家都懂得責怪中油、台電管理不當,導致成本過高,所以沒有漲價的藉口,到了證所稅時,政府聰明了,他把人民分化成「富人」跟「窮人」,說是「富人沒繳稅」,結果人民竟然吃這套,開始階級鬥爭起來了,其實人民應該站在同一陣線,唾棄亂花錢的政府才對,政府要加任何稅之前,先要杜絕亂花錢,還要先瘦身,否則沒有藉口加稅。


而開徵證所稅其實根本無助於財政,證所稅風波至今,今年的一到六月,證交稅較去年同期短收108億元,也就是說,還沒增加稅收就先減少了超過一百億。

 

這時又有人說了,ok,我知道「量能課稅」只是一種主張不是「公平」,我也知道政府亂花錢才是財政會破產的元凶,我也明白想增稅結果先減少原來的稅收是愚蠢行為,但是我反正不是富人,「階級鬥爭」有什麼關係?

關係可大了,因為經濟就像水一樣,從經濟體的任一處把水抽走,結果都是等於抽所有人的水。

譬如說,叫老闆負擔你的勞健保費看起來好像跟你無關,但老闆看的是總體雇用成本,所以你本來的加薪就沒了,

譬如說,抽營業稅,結果是7-11把它反應在售價上,轉嫁給消費者......咦?不會啊,要是賣不好,供過於求,有時它會自己吸收不是?......供過於求時本來會降價,現在把稅吸收,降價幅度就少了,結果還不是一樣。只要懂得最基本的經濟與市場觀念,就能理解這點。

那抽證所稅是抽到誰的水了?答案是年輕人、窮人的水。富人不投資台灣,大不了投資別國,或是啥都不做反正錢一輩子也花不完,但富人沒有投資企業,年輕人就沒有工作,也沒有創業機會,沒有翻身的管道,只能一輩子當窮人。

本來台灣就已經是資金吸引力很低的地方啦!話說Youtube創辦人陳士駿曾疑問道:在美國每個高中生都想創業,但是台灣人只想考公務員。這是因為美國是全世界資本聚集的中心,每天看美國的財經新聞,就是又成立了好幾家風險創投,這些創投的錢有很多都是從亞洲來的,也包括台灣,台灣的錢不投資台灣,卻跑去美國,投資美國的年輕人,讓像馬克祖伯格這樣的人可以23歲就功成名就,台灣人只能乾瞪眼。

你說美國也有證所稅啊!是沒錯,但美國是世界金融中心,世界貨幣發行國,世界資金的集中地,他當然可以抽點證所稅,台灣是世界資金吸引力倒數第二,就像王建民去捐血可以一次捐兩袋,但是一個瘦皮猴再捐血就要昏倒了。

證所稅還專門要針對IPO利益來抽稅。話說投資新創事業,著眼的就是IPO的獲利,一個成功的新創事業可能獲利二十幾倍沒錯,但是新創事業哪有每個都成功?一家頂尖的風險創投十個投資案裡頭可能才一個成功的,而一般來說每二十個投資案中一個就算達到水準了,那成功的一個要去分擔其他的損失,除一除就差不多沒啥賺了,結果政府看他單案好像賺很多,要去跟它課重稅,那誰還來投資?

你說,有的新創事業不一定是IPO,也有被大公司買走的啊!的確,Facebook最近買了不少公司,如Instagram和Spool,而Zynga先前買下了Draw Something的開發商OMGPOP,因為有這樣被收購的機會,所以美國的年輕創業者很容易找到投資人資助,而Facebook和Zynga收購的錢哪來的,正是它們IPO得來的啊。


講到這邊且告一段落,看到地球的另一邊,有個國家房地產過熱,之後崩潰,現在投資不振,沒有新創事業,青年失業率超過5成,那個國家叫西班牙,媒體訪問18歲的漂亮美眉,她哭喪著臉說,不知道未來該怎麼辦,她說,18歲明明是無憂無慮玩耍的年齡,為什麼她在18歲就要擔心要怎麼活下去?

台灣的年輕人可別走到這一步。

對了,西班牙課徵證所稅,個人21~27%,企業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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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青年失業率(2012年3月)

希臘 51.2%,證券所得併入綜合所得課稅
西班牙 51.1%,證所稅個人21~27%,企業25~30%。
葡萄牙 36.1%,證所稅20%
義大利 35.9%,證所稅個人20%,企業27.5%
斯洛伐克 33.9%,證券所得併入綜合所得課稅
愛爾蘭 30.3%,證所稅25%
匈牙利 28.4%,證所稅16%
波蘭 26.7%,資本利得稅(含證券所得在內)19%
愛沙尼亞 24.9%,證券所得併入綜合所得課稅
瑞典 22.8%,證所稅30%
英國 21.9%,證所稅28%(若所得為基本稅率則為18%)
法國 21.8%,證所稅34.5%
芬蘭 19.4%,證所稅30~32%
捷克 19.0%,證券所得併入綜合所得課稅

美國 16.4%,證券所得併入綜合所得課稅

台灣 12.2%,無證所稅
瑞士 7.5%,瑞士國民無個人證所稅,企業證券所得視為營業所得課稅
新加坡 5.9%,無證所稅,且無證交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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