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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文裡頭,「黨」這個字往往帶有不好的意思,如「黨同伐異」、「結黨營私」,但是當我們接觸西方民主制度以後,卻說政黨政治是責任政治與民主的基石,兩邊意思似乎天差地別,其實,西方也不是一開始就認為政黨是好的,至少到華盛頓都還不這麼認為,華盛頓認為全國應不分彼此同心協力,也就是說不要分為黨派,而他卸任時,還諄諄告誡以黨派之私行事會為國家帶來危機。

華盛頓是對的,但也是錯的。

他的預言正確,在他之後的美國,的確因為政黨惡鬥發生很多危機。那麼華盛頓錯在哪裡?他錯在,這個世界上,不是人人都是華盛頓,所以華盛頓不分政黨的理想,只能說是個烏托邦思想,現實政治卻是由一群不理想的人來執行,要讓這群不理想的人的政治能夠運作,其結果是必然要發展為政黨政治,最後只有成熟的政黨政治能成為責任政治與民主的基石。

什麼,我敢說美國開國先賢們不理想?可不是嗎,華盛頓調和紛爭的大同思想,需要過人的折衝能力、智慧、魅力與超凡的領導能力才能執行,除了他本人以外,在當時大概只有富蘭克林能勉強達到,這兩人可說是美國的第一流人物,再往下算,漢彌爾頓、亞當斯、傑佛遜、麥迪遜,這四人已經是當時美國僅次於華盛頓的最優秀人才,但是就是他們一手挑起政黨惡鬥,更往下算就不用提了。

一個只有華盛頓本人,和比他老的富蘭克林能遵循的路線,顯然是不切實際的路線。

但是犯下烏托邦思想謬誤的不是只有華盛頓自己,美國開國先賢們,在制憲時,也都假定美國是一個理想國度,總統是一個能夠超脫出區域利益與黨派爭執,調解糾紛的偉大領袖,國會議員都是一群有遠見,為了整體與長遠利益,不會屈從個人私欲或地方利益,也不會被民粹左右的偉大政治家,也就是說,他們假想美國是個「哲學家皇帝」國度。

但事實上,除了華盛頓本人很奇怪的,或很「天佑美國」的,竟然真的是這樣,連這些制憲代表們,後來許多成為國會議員,他們自己都辦不到。因此,美國終究要走上政黨政治,並演變為我們如今所熟知的兩黨政治。

但這條路卻是先從最惡劣的政黨惡鬥開始。

儘管華盛頓百般不願意,但美國政黨的分化,從他任內就開始了,漢彌爾頓為了整頓美國財政,建立政府以及貨幣信用,強力主導財政中央化,包括建立美國第一銀行為中央銀行以及建立聯邦鑄幣局,諸多措施,雖然在財政與經濟學上是不得不然,但是在政治上卻非常「不正確」,傑佛遜與麥迪遜認為這些措施在在都侵犯了州權,甚至是人權,因為他們認為國家可能因此被有錢人掌控。

於是,傑佛遜站到了漢彌爾頓的對立面,連以前是盟友的麥迪遜,也跟漢彌爾頓翻臉,改站到傑佛遜這邊,以傑佛遜為首,逐漸匯聚了一股勢力,聯邦黨人稱他們為「民主共和黨」(Democratic-Republican Party)。

在當時,「民主」(Democracy)這個詞與現在不同,是個具有負面意義的詞,其意思近於現在的「民粹」,聯邦黨人想汙衊對手,所以冠了個Democratic上去,說他們是「民粹黨」。

至於傑佛遜黨人,自然不會這樣蔑稱自己,所以他們自稱「共和黨」(Republican),不過這樣一來,就跟現在美國的共和黨同名,對我們後世的人發生了一些困擾,所以歷史學家就還是稱他們為「民主共和黨」,或是「傑佛遜共和黨」。

在此為了不要造成讀者困擾,就繼續沿用他們的前身「反聯邦黨」的稱呼。

就在華盛頓就任總統的那一年,法國發生大革命,國際因素也加深了漢彌爾頓與傑佛遜的裂痕,當英國與法國革命政府開戰時,身為國務卿的傑佛遜,對大革命產生共和政體有不切實際的嚮往,更覺得法國是美國獨立的盟友,一貫親法,竟打算與法國結盟而對英宣戰。

華盛頓則自開國起就認為美國對歐洲事務應該置身事外,不要被牽扯進歐洲的亂局之中,這也是當初《常識》中說美國應該獨立的原因之一,因此,當漢彌爾頓建議華盛頓保持中立,不要參戰時,華盛頓接受了漢彌爾頓的意見,而不是國務卿傑佛遜的,這等於是漢彌爾頓侵犯了國務卿職權,傑佛遜大怒,最後辭職以示抗議,而麥迪遜則和漢彌爾頓分別以筆名大打筆戰。

想當初麥迪遜則和漢彌爾頓還曾一起合寫《聯邦黨人文集》(也是用筆名),和反聯邦黨人大打筆戰,現在卻是兩人反目筆戰,真是十分諷刺,不過美國的政黨惡鬥爛戲,這才剛開始而已。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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