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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課本都說宗教改革始於馬丁路德,引起三十年宗教戰爭,但其實遠在馬丁路德之前一世紀,就有胡斯主張改革,而遭燒死,因而引發了胡斯戰爭,這件大事國內卻少有人知道,而胡斯戰爭的源頭得從...英國開始說起...一切都是萬惡英國人的錯XD


1320年代,英國約克郡魏克里夫(Wycliffe)農莊主人喜獲麟兒,將他取名為約翰(John),這位魏克里夫老爹全然不知91年後,這將引起遠在天邊的波希米亞17年的烽火連天。


時光芢冉,轉眼間小約翰已經二十幾歲,老爹將他送到了牛津大學默頓學院唸書,一直到1362年,小約翰三十幾歲了,在牛津大學貝利奧爾學院完成碩士學位,真是漫長的求學之路啊~~~還沒求完呢!他又攻讀博士9年,到1372年終於正式取得博士學位,這時都已經是四十幾歲的老傢伙啦!


話說書念了很久才出社會,很容易變成滿腹牢騷的憤青...不,已經不是憤青,是憤中了XD,這魏約翰(照以前的擬中文名翻法XD)也一樣,開始對很多社會現狀產生非常多的不滿。


韓愈說他「年未四十」就視茫髮蒼齒牙動搖,不過魏約翰則是人生四十才開始,到1369年他擔任了英國國王的侍從神父,話說,當時的英國國王已經有三十年沒有繳「保護費」給教庭,教宗一方面想討錢,一方面又不想讓英國更捲入已經很複雜的歐陸情勢中,1374年時,英法百年戰爭喊暫停,雙方談判,教庭與英國也順便聊聊「唉呀是不是該交錢啦」的問題,於是英國就派出了一票談判代表,其中包括神學方面的專家,魏約翰也在其中。


魏約翰很早就認為,一切應回歸到聖經,以聖經為信仰生活的準則,他也認為各國教會應隸屬於本國國王,教宗無權向國王徵收賦稅,並建議國王沒收教會土地,建立擺脫教廷控制的國家教會。他否認教士有赦罪權,要求簡化教會禮儀...


聽到這邊,所有胡斯被燒的主張他都說了個全,還更超過,那魏約翰為什麼竟然善終?原來魏約翰的主張和英王的利益真是不謀而合啊,英王自然要罩他,另一方面,他先前在討論這些議題時,是在牛津大學內與其他學者討論...純學術...有著「學術」的保護所以很難將他定罪為異端。


1374年開完會以後,魏約翰不知是太過得意還是自信旺盛,開始決定把他的這些主張,從學術殿堂、談判桌上,帶到公眾場合去了,1376年,他偶首度公開在課堂上把這些主張公開跟學生們提...危險啊!老魏!


魏約翰強烈的相信,由末日時會得到救贖的選民們所組成的「看不見的教會」,才是真正的教會,而不是羅馬那個有形體的教會,而他也認為教會應該是貧窮的,他不但這樣認為,還很強烈的希望他的想法付諸實行,他的主張在倫敦風行一時,有錢人覺得不想繳錢給教會,窮人對把教會的財產拿來分的點子備感認同,這狀況對於擁有大筆財產的教會來說真的是太危險了,搞不好魏約翰再煽動幾下,大家都來搶教產怎麼辦?


於是牛津大學也挨了罵,到1377年2月19日,倫敦主教傳喚魏約翰,要他好好解釋他「講的什麼鬼話」(to explain the wonderful things which had streamed forth from his mouth),結果魏約翰主要的支持者John of Gaunt等人率著支持群眾一起殺進教堂,兩方怒氣沖沖的對峙,John of Gaunt宣稱他要挫挫教會的傲氣,也就是說把教產全都充公,兩方不歡而散。


英國教士們在此之後更恨魏約翰入骨,群起攻擊他,結果發現魏約翰在第二、三本書裡頭對他們的抨擊做了總反駁,其中最要命的就是,他提出把教產都充公歸俗世使用,這樣一來,修士們不用管理這些身外之物,就能更好好修行啦!


這還得了,於是教宗格列高里十一世(Pope Gregory XI)於1377年1月特別從亞維農跑回羅馬,於5月22日對魏約翰連下五道譴責令,發給坎特伯雷大主教(Archbishop ofCanterbury)、英王愛德華三世、倫敦主教、大法官和牛津大學。


不過,愛德華三世剛好過世,由年幼的理察二世(Richard II)即位,他年紀還小,朝政受John of Gaunt影響很大,因此把這事一直拖延到12月18日,而議會則站在魏約翰這邊與法庭要驅逐他的意見相左。


於是魏約翰打算把他的學說進一步跟議會與大眾闡明,以爭取更多支持,在議會上,他花了很多時間把他的思想集其大成,當議會休會期間,他又被法庭傳喚,於是1378年3月,他現身蘭貝斯宮(Lambeth Palace),為自己辯護,才講到一半外頭已經聚集了一大票高呼要救他的鄉民,而英王的母親Joan of Kent也被他的論點說服了,教士們則很樂於讓他別再繼續說下去,免得「荼毒」更多人。


魏約翰在這段時間曾被暫時關在黑廳(Black Hall),不過馬上被他的支持者們救出來,他寫了《被監禁的信仰(De Incarcerandis Fidelibus)》一書,闡述他認為教廷無權發布破門令,被教廷破門的人,可以找他的國王解除破門令。


這本書可說更大逆不道,不過在能對他做進一步動作以前,格列高里十一世就掛了,(1378),於是魏約翰又暫時沒事了一陣子,他把這段時間拿來開始翻譯英文聖經。因為魏約翰認為,聖經是他駁倒所有反對者的立論基礎,當時印刷術尚未發明,整個翻譯的工作是以手抄的方式一段段完成,每抄完一段即流傳出去,最後再做總整理,使完整的英文譯本可以問世。


魏約翰撰寫《聖經真理與實意》(On the Truth and Meaning of Scripture)一書,書中闡述聖經包涵了所有的真理,而且是直接來自於上帝,因此是唯一的權威。而真正的教會應該是如前所述的「看不見的教會」,教會的領導人應該是耶穌基督本人,而不是任何現世的教宗可以越俎代庖,因為這個教宗是不是會下地獄都不知道哩。


總之,魏約翰的18條論綱與33條結論,到目前為止真是把教廷所有逆鱗都摸光光,不過魏約翰受到王權的保護(他也提出了君權神授的觀念),有貴人罩他,也受到老百姓歡迎,不過不是天天在過年,1381年,魏約翰將踢到鐵板。


話說1381年魏約翰把他的教義用12句總結,並努力四處宣揚,這次它被牛津大學宣佈為異端,魏約翰根據自己的主張,他不向任何教會系統尋求排解,而是直接找英王,不過...


1381年對魏約翰真是不幸的一年,當年英國發生「鄉民暴動( Peasants' Revolt)」,結果英王與教會合力敉平起義,這下可好,雖然暴動跟他沒有直接關係,但英王顯然不會繼續罩他了。


此時,原倫敦主教William Courtenay,現在已經升任坎特伯里大主教,於1382年召開會議要找他麻煩了,話說會議一開,倫敦馬上發生地震,真是天怒啊,與會者都嚇壞了,紛紛想打退堂鼓,但威廉兄不怕天罰,竟然宣稱「地震正適合淨化錯誤的邪說」於是,「地震大會(Earthquake Synod)」就這樣召開了。


會議做成許多不利魏約翰的決議,英王也沒有加以反對,不過最後魏約翰既沒被破門,也沒被殺害,他雖於1382年中風過一次,不過接下來的日子他幽居寫作,繼續抨擊教宗厄本六世,並完成神學著作《三人對話錄》(Trialogus),但最後一部作品 Opus evangelicum則未能完成,因他於1384年12月28日死於再度中風。


於是一代宗師就這樣長眠了,由於他有幸生在英國,過的可說熱鬧又有趣,雖有危機卻總是不會到害命的程度,多數時間都能自由的嘴砲,死時也算是善終。這不是因為他的主張跟胡斯有什麼不同,而是所處的環境的關係。




不過魏約翰的故事不是這樣就結束了,他死後30年,1415年,在康斯坦斯宗教大會上,他被拿出來鞭屍:


「...本神聖會議表明立場,並宣告魏克里夫乃聲名狼籍之異端者,至死頑冥不化,非但要將之逐出教會,而且所有對他的追思均屬有罪,當將他的骸骨挖出,棄於教會墓園之外,以示與其他忠誠死者之區別。」




12年後,教宗發現此令尚未執行,乃於1428年將他的骸骨挖出並焚燒,且將骨灰棄於史威福(Swift)溪中。


老湯姆福勒(Tom Fuller)寫道:「他的骨灰流至亞芬河(Avon),又流至塞芬河(Severn),然後流入海峽,最後流入汪洋大海。就這樣象徵魏克里夫之教義的骨灰,如今已散佈至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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