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勞委會公布今年醫療院所勞動檢查結果,共抽查50家地區醫院以上醫療院所,結果有16家有違法,違反項目30件,19件 (63%)都與違反工時規定有關,勞委會表示,勞檢結果較去年違反法令比率65%改善不少。


但是要注意的兩點是:醫生不適用勞基法,所以不在勞委會的調查裡頭,而且勞委會只管休假與否,至於護理人員照顧床位太多、工作負荷過重等問題,勞委會不管的。


為什麼要關心這點?


我常說,雖然我當了醫界逃兵,但很多同學、朋友都還在醫界服務,每個人總有一天也要看醫生的,所以對醫界的狀況,總是要關心一下。


而醫界身為保障全民身心健康之處,本身卻嚴重的缺乏基本的風險觀念,任何人都知道疲勞駕駛必出車禍,醫界卻制度壓迫醫護人員負擔過重,那結果呢?必然是造成醫療上的疏失與錯誤,而一旦發生,就往個別醫護人員身上一推,說他們「沒有醫德」,讓他們挨告賠錢了事,然而問題真的是出在個人嗎?


現在很多人還有醫師很賺錢的觀念(但是實際上很賺錢的恐怕只有前陣子整串被抓起來的署立醫院院長這些管理層級),基層醫師的薪水是比許多上班族高,所以或許大家會覺得他們辛苦點也是正常,但是這不只是誰比較累的問題,當一個醫師連續值班到精神恍惚,你能信任他的判斷嗎?這是關乎我們自己生死的問題。


但醫界大老似乎不怎麼擔心,打從我還是學生的時代,他們就認為:要讓你們習慣在累到精神恍惚的情況下也能做出正確決定。很難相信這是醫學這門科學的大老們的觀念,因為這個觀念根本就違反基本神經生理學知識,也沒有任何研究證實長期在精神恍惚下工作可以「鍛鍊」出精神恍惚時的注意力,如果這是真的,那每天都嚴重超時的卡車司機就不會發生車禍了,有這種事嗎?


很多國家都立法規定駕駛用車時間,以免疲勞駕駛害死整車乘客,我相信台灣也必須要推動一項立法,規定醫師的連續值班時間,以保障病人的權益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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