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列文章原本刊載於想想論壇,此處為純文字版,完整圖文版請至想想論壇閱覽)
華盛頓一槍打出了法印戰爭與歐洲的七年戰爭,伏爾泰針對此事曾寫道:「從美洲擊出的大砲另歐洲陷入一片火海。」他的敘述是誇張了點,因為華盛頓只下令開槍,並沒有開砲,而霍拉斯‧瓦波在《喬治二世統治時代史(The History of the Reign of George II)》之中寫的就比較精確:「維吉尼亞小伙子從蠻荒中射出的槍彈,令全球陷入火海。」
當華盛頓搞出了這麼大的飛機,自己也無法置身事外,開戰後,華盛頓很快就面臨人生第一場敗戰,在他自己蓋的必需堡向法軍投降,這是他日後成為「常敗將軍」的開始。
隨後,英軍發動反攻,華盛頓為了一雪前恥,自告奮勇加入布雷德克將軍率領的遠征軍擔任嚮導,這場遠征的目標就是杜根堡。雖然遠征軍的軍力遠勝過法印聯軍,但是卻打成了一個大慘敗,華盛頓本來只是來當嚮導的,在英軍崩潰的當頭,身為軍官的他挺身而出指揮撤退,其英勇與鎮定的表現讓人印象深刻,這也是日後他成為「撤退戰之神」的開始。
三年後,英軍又發動了一次雪恥的富比世遠征,這次華盛頓也躬逢其盛,但是在整個遠征過程中,不僅沒有半點戰功,還發生部下與友軍自相殘殺,他不得不闖進火線把部下的槍口打掉以阻止互射的烏龍事件,最後杜根堡的法軍引爆了杜根堡自行撤退,讓遠征軍不戰而勝,但這並非遠征軍的功勞,而是因為北路英軍截斷了他們的補給所致。
儘管華盛頓在整場法印戰爭中,實在無赫赫之功,不過戰爭的洗禮,讓他了解了英軍的正規作戰系統的長處與缺點,也見識了印地安人的散兵遊擊戰方式,更有了領導統御的經驗,日後他能領導美國大陸軍,基礎就是在此時打下的。
華盛頓也在戰爭中第一次體會被媒體扭曲的滋味,華盛頓曾於家書中說過他在朱蒙維拉事件時,並沒有被子彈嚇到,《倫敦雜誌》的編輯或許覺得華盛頓的說法不夠戲劇性,自作主張加油添醋,說成華盛頓認為子彈有「驚人的魅力」,報導被有從軍經驗的英王喬治二世看到,他很生氣的說:「上帝絕對不會認為子彈有魅力。」
無論如何,在法印戰爭結束後,華盛頓光榮退役,緊接著他娶了一位富有的寡婦瑪莎,身價更是不凡,在社會上的地位等比升高,華盛頓一方面盡身為名流的社會責任──擔任教區代表、市議員等等──公暇之餘,最熱愛的活動就是經營他的農莊,研究怎麼發展更高效率的農業。
在這段短短的戰後時光,殖民地人因為母國英國戰勝,對英國的支持度升到最高峰,沒有人想像得到,才短短不到十幾年的時間,殖民地就會爆發獨立戰爭,而讓一七六零年即位的喬治三世,與喬治‧華盛頓,這兩個喬治,彼此成為畢生最大的敵手。
喬治對喬治,其實兩人的相似之處意外的多。
首先是名字,喬治‧華盛頓的命名來自於出生時的英國國王喬治二世,而喬治三世的命名當然也來自於祖父喬治二世,兩人的名字不僅一樣,取名的原因也一樣。
兩人年齡相差也不大,華盛頓一七三二年出生,喬治三世一七三八年出生,華盛頓大他六歲。
兩人的婚姻都不浪漫,華盛頓娶了瑪莎是為了「門當戶對」,而喬治三世與王后夏洛特竟是結婚的當天才認識的。但是這兩對夫妻的婚姻都很幸福,瑪莎成為華盛頓一生重要的支柱,而英國國王常以情婦之多惡名昭彰,喬治三世卻終生沒有情婦,最喜歡跟夏洛特窩在一起吃烤羊腿。
兩個人都很少出國,華盛頓一輩子只出國一次,那是十九歲時,隨兄長勞倫斯到加勒比海島國巴貝多斯,此後就再也沒出國過了;喬治三世則終生都未離開英國,連他在漢諾威的封地也從來沒去過。
兩人都是由家教啟蒙教育,華盛頓學習數學、幾何學、簿記、地理、三角與測量學,喬治三世身為王室家族,學習的項目就更多了,他學習物理、化學、天文、數學、地理、歷史、德文、法文、拉丁文、音樂、農業、憲法、社交武、擊劍與騎術──當個國王不容易啊!
兩人都是「外來統治階級」,華盛頓擁有非常純正的英國血統,而喬治三世的家族來自德國的漢諾威。喬治三世是王族不用說,而華盛頓出身在地主階級家中,在維吉尼亞州階級意識分明,他從小就自視為統治階級。
兩人的學識能力都被低估,日後傑佛遜與亞當斯中傷華盛頓「未受教育、無學識」,其實華盛頓只是沒有受正式學校教育,但有良好家教基礎,並且一輩子致力自學,家中藏書七百多本,都是他的研究及參考資料,其學養深度從往來信件、他的領導管理,與生平演講內容中更可一覽無疑;喬治三世也被中傷,說成到十一歲還不識字,其實從家族信件中顯示他至少八歲就會讀寫英、德文,而日後他被稱為「瘋王」,其實是因為遺傳性的紫質沉著症發病,導致神經失常,在他年輕時,是完全正常的。
華盛頓最熱愛的兩項活動,就是在農莊研究怎麼務農最有效率,以及親手設計裝修自己的農莊建築;而喬治三世最喜歡的也是一身農民打扮,在御用農場上種田,被稱為「農夫喬治」,而他也喜愛建築,能繪製相當精美的建築素描,在運動方面,兩人的興趣同樣都是打棒球。
如果這兩個喬治能碰面,或許會變成好朋友也說不定。
既然兩人這麼相像,那是哪一點讓喬治‧華盛頓成為開國之父,喬治三世卻成為敗戰之君?
兩人儘管名字一樣,興趣雷同,卻有一個決定性的差別:對「人」的基本態度。華盛頓雖然自視是統治階級,卻很願意接納底層各階級的人事物,包括黑奴、底層農民,與印地安人。
華盛頓不認同印地安人剝人頭皮、茹毛飲血的習性,卻願意推心置腹與他們併肩作戰,和他們一起跳戰舞;日後他率領大陸軍,裡頭的新英格蘭民兵多是自耕農,不僅完全缺乏華盛頓所尊崇的紳士風範,毫無紀律,還相當不衛生,華盛頓覺得簡直難以忍受,但是他還是接納他們,把他們視為弟兄,以「不習於紀律的人,只能用引導的方式,不能強迫。」的想法領導他們作戰。
相對的,喬治三世則非如此,身受王室教育,他抱著一種高高在上的心態,覺得所有人都天生就是他的臣民,在殖民地發生衝突之初,他完全不想到殖民地了解發生了什麼事,而獨立戰爭開打後,其實各地效忠英王的保王黨相當多,但他也從未想組織他們或拉攏他們,只是「把你們當人看」。
喬治三世的英國,是當時世界獨強,有如現在的美國,經濟繁榮、工業進步,英軍是當時世界上最有效率與戰鬥力的部隊,征戰全球,而當時的殖民地卻是一盤散沙,連正規部隊都沒有,華盛頓也還只是個普通的土財主,結果日後卻是土財主喬治打敗了國王喬治,這個結果,只能說十分耐人尋味。
(待續)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