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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台灣都因酒醉駕車而有許多無辜者送命,更別提所造成的醫藥費用還由全民健保支出,連救人性命的醫師都遭酒駕撞逝,終於引起社會認知,而修法訂定了更嚴格的規範:
酒駕法辦標準的呼氣酒測值下修為0.25mg/L,超過則至少判處兩個月以上有期徒刑,並不得易科罰金。
交通部也同時將取締標準降為0.15mg/L,超過則隨數值越高判罰越重,隨車種不同自1.5萬到9萬元新台幣不等。
消息一出,許多嗜飲杯中物者哀鴻遍野,抱怨執法太嚴,但真的太嚴嗎?
各國BRAC上限(mg/L):
0.4:英、美、加拿大、墨西哥、愛爾蘭、紐西蘭
0.25:德、法、義大力、西班牙、葡萄牙、荷蘭、比利時、奧地利、捷克、土耳其、保加利亞、丹麥、芬蘭、瑞士、澳洲
0.15~0.25:日本
0.1~0.4:中國
0.1~0.25:俄羅斯
0.1:波蘭、挪威、瑞典
小常識:BAC與BRAC
血中酒精濃度稱BAC,但通常以呼氣測試來判斷,呼氣酒精濃度稱為BRAC,兩者的換算方式是BAC(%) 約等於 BRAC(g/210L) 或約等於 BRAC(mg/L) x 0.2,本文中都換算為BRAC(mg/L),以便與台灣比較。
所以就全球各國來比較,並沒有太嚴,但就科學上來說呢?
美國最近剛好發表一個研究成果,刊登於《酒精及藥物研究期刊》(Journal of Studies on Alcohol and Drugs)。
研究追蹤1071位受試者3個月,大多是白人男性大學生,美國人一起喝酒多有指定駕駛的好習慣,其中有165人是指定駕駛,研究顯示,雖然美國的法定濃度是0.4,但是研究發現,只要到酒測值到0.1,駕駛技巧就會開始受到影響,而到達0.25時,駕駛能力已經顯著受到影響。
這個研究呼應5月時,美國聯邦交通事故調查者們的建議,他們建議美國政府應該把酒測值規定從0.4降低到0.25,其實世界上超過100個國家已經把酒測值調降到0.25,而且發現調降後,各國高速公路車禍有顯著減少。
很多人都以為喝一點沒關係,指定駕駛本應滴酒不沾,但許多時候他們覺得不要被罰就好,喝一兩杯無妨,或以為不要喝到茫就好,在美國此研究中,有40%的指定駕駛都會偷喝一兩杯,其中17%酒測值在0.1到0.25之間,8%的人高於0.25。
但他們卻不知道,並不是喝到茫才會酒駕肇事,酒測值超過0.25時,自以為完全清醒,其實駕駛能力卻已經大受影響,甚至心理狀態也已經受酒精改變,非常容易成為酒駕肇事元兇。
所以,別再抱怨政府標準太嚴,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本應如此,不要覺得一兩杯無妨,照樣開車上路,造成不幸,事後才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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