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剛開始掀起「非七萬不嫁」話題時,本來沒什麼興趣搭理,心想,這不就是個假議題嗎?

一個簡單的數學問題,台灣月入七萬以上的男生比例才多少,就算全數都結了婚,也還遠少於總已婚男性,再考慮許多月入七萬以上的男生,是月入還沒七萬時結婚的,之後才繼續奮鬥加薪到七萬以上,也就是說,有多數女生不但願意,還真的嫁給了月入不到七萬的男生啊!所以,女生非七萬不嫁,這個問題並不存在,是個假議題。

當然,這很可能是「取樣誤差」造成的結果,有人抱持非OO不嫁的條件限制,有人則沒有特別限制的話,很自然的,沒有特別限制的結婚的機會較大,結了婚就不會去婚友社,所以如果到婚友社取樣,自然得到「非OO不嫁」的比例會較高,這也只是個簡單的數學問題。不過,非OO不嫁又有何不可,如果有人就是非金城武不嫁,很不幸的,金城武剛好沒有要娶她,那也不過就是單身而已,喜歡單身又有什麼不好,都2015年了,難道我們還要抱持「嫁不掉」就低人一等的歧視言論嗎? 

但是,更仔細想想,其實這檔事,不只是假議題與否。

有位在美經商成就非凡的長輩,曾說:「月入沒有15萬,怎麼生活?」

要是在網路上狂罵「七萬」的人聽到,大概馬上抓狂吧,連我一開始也不解,心想:月入沒有新台幣15萬就活不下去,您是指美國吧...?

但是後來我逐漸明白長輩的用意,所謂生活,不是省吃儉用犧牲一切不必要開支的「能活就好」,他所說的生活,是指一個「體面的中產階級生活」。

在美國,「體面的中產階級生活」就是有棟獨棟兩層平房,有雙車庫,裡頭夫妻各一輛車,有漂亮草皮的大前院與大後院,生三個孩子,養兩條狗,假日時在院子裡巴比Q......過太爽的美國人。

我們台灣人沒辦法那麼奢侈,就沒車、沒院子、住大樓,但至少能擋風遮雨,不漏水、不漏風,而且有基本的隱私與便利...不用分租跟別人一起住;偶爾能上上「家庭式餐廳」...TGI Friday's 這個等級叫家庭式餐廳,不是200塊組合牛排...不用每餐都在那邊計算最低預算;衣服可以看喜歡的就買,或挑真的功能性完整的材質,不用只能屈就於「平價服飾」...ZARA、UNIQLO這叫平價服飾,不是五分埔...這樣還要能養得起至少一個小朋友,然後還有「免於匱乏的自由」,也就是這樣子花錢,還不會「月光」而能有一點基本存款。

若以台北市房價之高,房貸或房租的居住成本之高,這樣算起來,的確是月入15萬,才能過這樣的生活,所以,若要過「體面的中產階級生活」,女生要求男生月入七萬的話,自己還要月入八萬呢!從這個角度看,這要求會很過份嗎?

你說,哪有人過那麼爽,全台灣月入那麼高的才沒幾個...

但是,沒有不代表不應該有,有基本的舒適,還有免於匱乏的自由,不是人人都應該有的基本人權嗎?如果我們認為這是「過太爽」「要求太高」,那是真的要求太高,還是我們要求太低?

真正該痛罵的,應該是薪資普遍過低,導致連七萬這個在房價最昂貴地區很可能無法滿足基本體面生活的薪資,卻成為高不可攀;或是該痛罵居住成本過高,導致竟然要這樣的收入才能過基本體面的生活。而不是去怪女生要求太高,雖然那是個假議題。

從這個角度思考,其實這個議題並沒有那麼膚淺,該如何讓大多數人,或至少能讓兩、三成人吧,而不是只有5%人,可以月入能夠支持一個基本體面的中產階級生活......這個體面的中產階級生活,離真正奢侈豪華的貴族生活,還有很遙遠的距離......可是個嚴肅又深遠的困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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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蘭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