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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愛日本電影的朋友,一定不會錯過2011年的《一命》,這部由市川海老蔵、瑛太主演、三池崇史導演的幕府時代悲劇電影,得到無數好評,也在國際獎項入圍與得獎,而《一命》其實是重拍1962年小林正樹導演的《切腹》,劇情故事都同樣改編自日本時代小說家滝口康彦作品《異聞浪人記》,故事的背景敘述日本江戶時代因為藩政改革導致許多武士失業成為「浪人」,這些武士階級往往什麼營生技藝都不會,一失去武士地位就窮困潦倒,有一次,有個失業武士拜訪一位「大名」──日本的地方封建領袖──府邸,宣稱因為窮困潦倒要切腹自盡,想借個體面的地方一死,大名反而嘉獎他的武士道精神,給了他一點小錢打發他走,事情一傳開,全日本的窮失業武士大量起而傚尤,大名們不堪其擾,怕宅邸被搞得血跡斑斑麻煩又晦氣,也都只好給錢打發,理所當然的,這種行為就更為風行了。

這個時代背景的靈感,來自於史實上的記載,在《明良洪範》卷十二中有約兩百多字的敘述,在三田村鳶魚著作《江戸の盗賊(一)》則較詳細的記載同樣的故事,敘述當時有多不勝數的浪人,大量找上諸侯大名,以要切腹為藉口勒索小錢,甚至連最高層級的達官顯貴都無法倖免。

一位浪人來到當時的近江彦根藩第三代藩主井伊直澄府邸──井伊直澄任官「掃部頭」,就頭銜上來說只是宮內省內務暨清潔單位的長官,聽起來感覺似乎不大,但實務上,井伊家是德川幕府中執掌政務的大老,也就是說,地位相當於現在日本首相,或現在台灣的行政院長──浪人宣稱因為長期失業饑寒交迫,與其這樣餓死街頭,希望能在餓死前體面的自盡,想借用府邸切腹,並府方請提供「介錯」者,也就是切腹後幫忙砍頭以減輕痛苦的人,井伊直澄聽了,就說,這又是個來我家藉口說要請我幫助他切腹,實則是想來勒索小錢的傢伙,就跟他說,依他所請,給他一頓飯後就叫他切腹吧。這個故事就是後來改編為《切腹》《一命》的原始故事。

不只井伊家受到騷擾,連同將軍的弟弟也有浪人找上門,當時德川幕府第四代將軍的弟弟,也是後來的第五代將軍德川綱吉,因為舊宅火災的關係,移居相良城的神田橋御殿,結果也來了浪人要切腹,這回是明目彰膽的勒索,浪人公開說,生活困頓,希望施捨一點,不然的話,就威脅要就地切腹,把神田橋御門給弄髒,事情一鬧開,許多惡名昭彰的暴力份子圍過來看熱鬧,其中包括了大久保新藏伊奈傳兵衛,他對那威脅要切腹的浪人說,剛好我這邊有一把才剛打好開鋒的全新武士刀,還沒砍過人呢,你就快快切腹,讓我有機會(幫你介錯)試刀吧,結果那個浪人只想討錢根本無心切腹,一聽到他那麼說,嚇得飛也似的逃走了。

在那個保守專制階級嚴明的幕府時代,連首相、未來將軍,竟然都有浪人大膽上門討錢,可以想見當時各大名都飽受這種騷擾,不過,在井伊家令浪人自殺,以及神田橋御門前大久保新藏伊奈傳兵衛嚇跑了浪人以後,這個惡習就此終止。


這跟醫療糾紛有什麼關係?


談到醫療糾紛,首先,要有一個基本觀念:「九成的疏失沒有糾紛,九成的糾紛沒有疏失」

沒有疏失為何有糾紛?有疏失又怎可能沒有糾紛?原因很簡單,因為一般民眾缺乏醫學基本常識,當醫護人員真的有所疏失時,經常根本不知道,當然不會有糾紛;反而是明明醫護人員沒有疏失時,因為缺乏基本醫療常識,病人或家屬把醫學當成「神」,認為無法恢復原狀就是有疏失,或是「人死為大」,認為患者死了就一定有疏失,譬如明明自己騎車撞樹撞到性命垂危,天仙難救,卻要告辛苦救治的醫師,此時醫護人員當然不肯背黑鍋,才會產生糾紛。

所以到法院時,八成的糾紛判醫師無罪,是非常正常的結果,其實還有一成的醫師遭到冤獄,但過去許多民意代表與官員不知究竟,還認為這是「判刑率偏低表示民眾弱勢」,實際上根本相反,再強調一次,「九成的疏失沒有糾紛,九成的糾紛沒有疏失」,民眾的弱勢在於不知疏失而沒發生糾紛的前九成,不是因無知而濫訴的後九成。

那要如何保障民眾的權益?不是靠法律或醫學門外漢的法官,而是要在醫界內組織自律機構,揪出民眾無法察覺的醫療疏失,並且調查的目標不是怪罪個人,或想叫那個人賠錢,而是進行系統性的改革,從制度上防止疏失的再發生,人類一定會犯錯,要建立一個就算不小心也不會出錯的系統,不是一直找個人來責怪,近代飛安之父就在著名的飛安事故調查報告中,明指任何錯誤都是系統的錯誤,不應歸究於個人,否則飛安永遠不會進步,正因為他的這樣擲地有聲的關鍵一句,從此迎來人類飛行安全的系統性快速改善,每次空難的犧牲者,都成為日後飛行安全的基石。

在有些例子中,民眾的確是因為想獲得賠償而興訟,有時並不是民眾的錯,早從十幾前我當兵的時候,士兵們提起轉診去中部各大醫院看病時,門外隨時有不肖法律人徘徊,一見到有患者死亡就趨前詢問:「要不要告醫師?」,說跟醫師反正無親無故,不告白不告,要是告輸了不收錢,告贏了就平分,大多數民眾嗤之以鼻,但也有一些人被說服心動,反正告不贏免費嘛,不告白不告。

無論如何,這應該是少數,大部分醫療糾紛民眾想討的是「公道」(雖然常是因為自己缺乏醫療常識而誤會),而不是想藉親人的不幸討錢。

但是,我們「大有為」的衛福部官員,似乎把所有的醫糾案件都當成來討錢的,所以竟然突發奇想,說叫醫界出錢組個基金,政府意思意思補助一丁點,有事就發錢打發了事,竟然以為這樣可以「減少醫糾」。

首先,這分明是歧視民眾,以為他們都是來要錢的。

其次,這樣只會造成完全相反的效果。

回到《一命》的故事,話說,最初就是有個大名,因為有人上門來切腹,就給了他一點錢,結果造成大家有樣學樣通通來討錢,切腹要錢事件氾濫成災,最後上至最高官顯貴都無法倖免。

同樣的道理在所有領域都一再發生,例如,自古以來保險公司都發現,保了險以後意外發生率就增加,因為發生意外的損失有保險給付,所以就更不小心了,這就是所謂「道德風險」。而全世界的社福機構也都發現,當對未婚媽媽施以社會救助補貼時,很快的未婚懷孕率就激增。發生了某件事就给予金錢,只會發生一種結果,就是該件事會暴增,不管那件事是切腹自殺、是交通意外,還是未婚懷孕,通通都一樣。

所以一發生醫糾就給予金錢補償,結果是什麼? 唯一的下場就是醫糾案件會大爆炸,馬上引來大量想藉親人不幸討錢的人包圍所有醫療院所,把真的受到不當處置的病家都不知道擠到哪去。

而切腹討錢事件後來是怎麼終止的?是因為井伊直澄不肯給錢,德川鋼吉很幸運的有人幫他嚇跑浪人不用給錢,無利可圖,誰還想浪費時間,於是鬧得天下大亂的浪人切腹討錢事件,就瞬間消失了。

所以若真心想要斷絕前來討錢的假醫糾,該怎麼做?就是立法規定無論醫療糾紛誰勝訴,病家都不會得到半毛錢,醫師或醫院賠償的金額全數用在健保,或是用來作為成立一個專業醫療審查調查委員會的公積金,如此一來,想討錢的病家半個都不會告,只有真心覺得受到不當處置想要討回公道的病家才會提告。

這個簡單的道理,供真心關心醫療糾紛、病人權益的大立委或候選人們參考參考。同時,也請大家一起關心這個法案

最近有一則新聞,一位老婦在太平山森林公園因為自己倒著走摔傷,告羅東林區管理處,要申請國賠,二審認定那是因為老婦倒著走才跌倒,林管處無疏失免賠。如果照醫糾法精神,這件事會變成這樣:林管處雖然沒疏失,還是一樣要補償老婦300萬,這300萬還不是國家賠償,而是林管處所有公務員要扣薪水成立一個基金來賠,其中政府補貼不超過 3 成,要是這樣,還有哪個公務員敢來林管處。

另一則新聞,則是有位很可憐的男子,女友遭人謀殺已經夠傷心,他竟還被誤判是殺人兇手,入獄四年才洗清冤屈,結果冤枉他的檢察官、錯判的更一到更三審法官(先前法官判他無罪),也不用賠錢,甚至也沒有申請國家賠償。如果照醫糾法精神,這件事會變成這樣:這檢察官與法官誤判就算是因為證據不足,沒有疏失,也一樣要賠償他精神損害和被錯關四年的損失,就也300萬吧,這筆錢,所有的檢察官與法官每個月扣薪水,成立一個基金來賠,其中政府補貼不超過 3 成,要是這樣,法律系畢業生誰敢考檢察官或法官。

沒有林管處人員,沒有檢察官與法官,都是很嚴重的事,而沒有醫生呢?你可能一輩子不會上山或因其他事情跟林管處打交道,也可能一輩子不會遇上檢察官或上法院,但是,人一定會生病,所以,哪個更嚴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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