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談臥軌事件以前,先來講一個法案的故事。

1879年,俄亥俄州的標準石油公司為了迴避俄亥俄州禁止企業交插持股以避免壟斷的法案,想到了一種創新的辦法,把想合併的公司股票用信託的方式,不直接持有,卻可以間接控制,達成單一壟斷的效果。有人鑽法律漏洞就會有正義之士挺身而出「補洞」,1890年,俄亥俄州參議員約翰‧雪曼(John Sherman)提出了「反信託」(anti-trust)法案,目標就是針對標準石油公司,不准他鑽法律漏洞。

雖然名為「反信託」,不過法案的宗旨是反壟斷行為,希望能確保企業之間互相競爭,藉此保護消費者,也就是說這個法案本來有點名不符實,不過後來「信託」經過清末知識份子的重重翻譯,變成了「托拉斯」,與原本的「信託」兩個詞分開,於是「托拉斯」在中文中也就順理成章的成為代表企業獨占或壟斷的詞彙,而這個法案,也就是赫赫有名的「雪曼反托拉斯法案」,後來引發種種效應,間接造成滿清滅亡(詳見拙作《橡皮推翻了滿清》)。

雪曼反托拉斯法案的目標是對付財團,但是出爐後一直被擱置,第一次使用已經是4年後,而且對象竟然不是原本的目標標準石油公司,甚至也不是用來對付企業,而是用來對付美國鐵路同業工會的罷工。

1893年,美國因鐵路投資過度引起金融崩潰,1894年,製造火車車廂的普曼公司因業務萎縮而打算減薪,美國鐵路同業工會的工人為了聲援普曼工人抗議減薪,發起大罷工,造成美國鐵路運輸癱瘓,美國總統克里夫蘭的律師想到有這條雪曼反托拉斯法,竟然引用它,再以影響到郵政為藉口,指勞工是「聯合壟斷」「危害安全」,下令派兵上萬人血腥鎮壓罷工,罷工的工人有30人被殺,75人受傷。

美國身為人權大國,竟然這樣屠殺工運運動者,簡直泯滅人性對吧,美國民眾一定會批評克里夫蘭,要他下台?才怪!結果是民眾一面倒的支持克里夫蘭的行動,尤其是城市居民幾乎全都支持鎮壓罷工。

那美國自由的、獨立的、最愛打抱不平的媒體咧?總該站在弱勢的一方吧?才怪!媒體多數站在抨擊罷工者的一方,甚至抹黑他們是「一群不愛國的外勞(因罷工者以低薪移民階級為主)」、「暴民」、「外夷」、「無政府主義者」、「無法無天」。

為何會有這樣的結果?原因很簡單,在主張自己的權益時,不能以損害別人的權益為手段,這是基本常識:如果你想請別人幫忙,先打他一巴掌,他還會幫你嗎?──不管你的主張多正確,或是處境多可憐,這樣是絕對行不通的。

如果不明白這個道理,那麼看看美國普曼工運血淋淋的歷史教訓:一旦損害了大眾的利益,連本來用來對付財團的法案都用來對付你,用來打外敵的兵力用來打你,用來批判政府霸權的媒體也掉頭過來圍勦你,犧牲了30條寶貴的性命都還得不到同情。

有人說:這些歷史只有你們這票文人才知道,這些勞工都是一些老先生老奶奶,哪曉得那麼多典故。

沒錯,他們是不曉得,但是協助他們發動臥軌工運的,有經濟研究員,有副教授,有大學生,都是知識份子。知識份子既然幫忙策劃工運,怎能什麼都不知道就帶人亂亂衝?

有人說:這是為了搏新聞版面,要讓大家注意到這件事。

這點我最不同意,今天我在部落格上,也可以放一堆美女清涼照片,馬上就能搏取一大堆點閱率,但是這些為了美女照片而來的點閱,會好好看部落格的文章嗎?我想是不可能的,無效點閱,無益還有害。

這次臥軌事件後,會因為看到新聞挺身而出幫勞工說話的,幾乎都是平時就關心勞動人權或社運的人,而若不是這樣的人,看到新聞的呈現,只擔心自己坐車會不會受到影響,把工運者當成阻礙或麻煩,也就是說新聞鬧很大卻根本沒有爭取到支持。臥軌抗議後,投書者有之,網路發言者有之,無數言論批評臥軌勞工,結果支持勞工的聲音全都忙著在跟反對者辯論,人民自己打成一團,始作俑者的政府樂得在一旁看戲。

這個部落格一向不大談政治,所以也就點到為止,在文章的最後,我想起,有位很有智慧的長者,曾經託人轉告我:「年輕人應該多學習歷史與哲學。」

我當時不加思索的回答:「我本來就對歷史很有興趣啦!」

後來我才逐漸了解這句話的深意,也在此轉送給所有關懷社會的朋友:「社會運動者,一定要懂歷史與哲學。」與大家彼此勉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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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很高興大家踴躍回應,而且不論正反方,全數都是關心勞工的聲音,表示台灣社會還很有希望,對於大家的意見,統一回應在續篇之中,請參考:續,為什麼臥軌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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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蘭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