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荷蘭,可參考費爾南《15~18世紀的物質文明、經濟和資本主義》,卷三,第三章,城市統治下的歐洲舊經濟:阿姆斯特丹


寫的非常詳細,以下就不抄書,直接講結論




聯合省第一步是展開規模小卻持續的農業革命,這是因為土地小且貧瘠,必須提高生產率,明鄭時期的台灣則相反,可供開墾的地多到開發不完,還要軍事屯田,這邊所謂開發不完是個相對的概念,當時台灣人口少,且還有大量可供開荒的地,只要覺得還有很多地可開墾,人就不會去認真想怎麼增加單位土地的生產力,只會想要生更多人去墾地,墾地越多人也越多,人多又優先種糧食而非經濟作物,最後就是人人吃不飽餓不死,成為一堆沒資本又離不開地,無法提供工業人口的農民(不能成為勞動力)。


第二步,是商品化發展,種植經濟作物,同時糧食自其他地方購入,開始區域貿易,這趨力一樣來自於土地小需要提高單位土地生產力,所以明鄭一樣不會發生;再者,織造用的經濟作物,要有發達的手工業以資配合,當時因宗教戰爭,手工業者大量流亡到荷蘭,才促成荷蘭成為手工業中心,相對的,從中國跑來台灣的人,多是純粹的鄉民或海賊。


由於生產力的提高,使用更少土地更少人力而有更大經濟產出,才能使農村富裕、累積資本,建立起下一階段的基礎,這些,在明鄭通通沒有發生。


要貿易,要有貨可賣,也就是說要有生產剩餘,要有本錢,也就是要有資本積累,明鄭時期的台灣,兩樣都缺乏。要跨海貿易,貨物就要是附加價值高,貨物要附加價值高,就得是加工品(或例外:特別的經濟作物,譬如說香料),要賣加工品,得先有手工業,古代手工業的技術發展和傳承,要百年或至少幾十年,並不是人多出來就可以馬上有很好的手工業者,明鄭到哪去憑空變出這些手工業出來呢?




再說到政府,聯合省的政府的特色是各自為政、內鬥頻仍、稅卡繁多,難以置信的無效率,但是因為政府爛到極點又軟弱無力,相對的就是人民的自由度很高(現代人郭台銘證言:因為政府很爛,所以台灣民間企業很強),因此才會有商業發達,荷蘭貴族在長期內鬥互相整肅之後,漸漸演變為資產階級掌握政府機關;相對的,明鄭則是中央集權,而且對人民的壓制還很嚴,更別說被商人把持國政了。


在荷蘭,商業利益壓倒一切,甚至到賣武器給敵國,還有荷商出資競爭國的東印度公司的程度,簡直就是「荷奸」的行為,事實證明,這些「荷奸」行為賺來的商業利潤成為荷蘭經濟後盾的一部分,反而讓荷蘭贏得長期對抗,這種瘋狂的曼尼導向政策明鄭辦得到嗎?根本不可能。


而要成為一個貿易國家,有許多必須慢慢累積的專業知識與軟硬體,明鄭的「經商經驗」到哪呢?有金融體系出現嗎?貨棧、大型交易會?委托貿易、信貸?通通都沒有啊!不是只是喊一句要經商,就經的起商,要成為貿易中心更是要所有條件配合(譬如說先前我國政府喊什麼亞太營運中心就完全失敗)整體條件是很重要的,沒有那個條件,個人再怎麼英明都是沒用的。何況,由上而下的計畫經濟幾乎可說是註定要失敗,以明鄭的經商知識,也頂多是個買辦,想成為貿易國內,不是「對貿易有經驗」就行的。


還有貿易的腹地問題,荷蘭以全歐洲為貿易的腹地奠定基礎,之後才有力量往全球發展,明鄭在滿清實施海禁之後就喪失主要貿易腹地,如果保住南京,或退幾步想,保住金廈門,那應該就有點機會,今日的科技的發展超越地理限制,由於交通的發達,運輸成本的下降
現在跨洲遠洋貿易已經是常態,而不如以前的高風險,限制重重,因此台灣(或任何國家)現在的貿易腹地應是全球,不應該眼睛只看著中國,但是在明鄭時期,由於航海技術的問題,航程與成本的限制,使得明鄭非得取得中國的貿易腹地不可。


總的來說就是地理位置的問題,即便是荷蘭的東印度公司,總計算起來是賠錢的,當年的遠洋貿易並不如想像中的有賺頭,而且明鄭跟荷蘭人一竿子撂翻了,要出貨到歐洲去,得一路躲荷蘭船,可行性很低,加上中國海禁,所以交易很大部分局限於日本,這就嚴重的限制了明鄭的發展空間。


沒有手工業,那純粹買空賣空的話呢?做純轉口貿易,差價要大大克服跨海貿易的成本和風險,要有很大的資訊落差,荷蘭船都開到日本了,明鄭要怎麼來操作這樣的買空賣空呢?另一點是,的確,產品是不一定要自己生產,但是總要在某處生產,以明鄭來說,最可能的生產地就是中國,已經被海禁鎖死,除非是中國腹地還在,否則明鄭無法做買空賣空的生意。


況且,只是買空賣空的話做不久的,要提升貨物的附加價值,或是要建立國家獨有的競爭力,光靠買空賣空是不夠的,最少最少也要做點「來料加工」才行,以荷蘭的經驗來看,早期的成就就是奠基於手工業的生產力之上,但是後期發展成買空賣空式的資本遊戲,結果就步入泡沫化,買空賣空長期來說是玩不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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