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節,普天同慶、升旗典禮、國慶閱兵、國慶煙火,這是這一代台灣人對10月10日的共同回憶,回憶是假不了的,這些慶祝活動都的確發生在每年的10月10日,無需懷疑,但,中華民國的生日到底是不是10月10日,那就是另一個有趣的習題了。
問題在於,「中華民國」有好幾個。
雙十國慶所認定的中華民國,是指1911年10月10日晚上,武昌新軍發生兵變,在一連串的特殊背景以及混亂狀態下,兵變規模擴大,並使得湖廣總督瑞澂離開總督府上艦,清軍因指揮失靈而大亂,導致兵變部隊竟能佔領武漢,但這並不是一次有計畫的起義,而是意外造成的,因此當兵變部隊「起義」成功,反而群龍無首,最後把原本身為清新軍第二十一混成協協統,根本不是革命黨人,也未參與兵變的黎元洪,從藏身處拖了出來,硬逼他擔任領袖,成立了中華民國軍政府鄂軍都督府,由黎元洪任都督。
這是10月11日的事,因此,「中華民國1.0」的生日,應是10月11日,而不是10月10日。
接下來發生的事就有點尷尬了,話說,早在武昌起義前,革命黨人與袁世凱早有默契,約定誰能讓清帝退位,就應由他任民國的大總統一職,這事本來很順利,卻憑空生出了波折。
原來,被多數台灣人尊稱為「國父」的孫文,本來正窮途末路在美國籌款,對武昌的事毫無所悉,不料睡了一覺革命竟成功了,而且還是在與他無關的狀況下成功的,這下還得了,這位「革命的先行者」急忙回國,演出了一場讓他現在被尊稱一聲「國父」,其實則差點把「中華民國1.0」害死的鬧劇。
話說在武昌起義後,華中華南各省,包括湖南、廣東等十五個紛紛宣布脫離清廷獨立,各省代表聚會準備選出大總統,此時孫文急忙回國,並暗示自美國籌來大量款項,由於新生的中華民國1.0沒錢沒人,各省代表在孫文革命先鋒的聲望下不疑有它,便選出了孫文為臨時政府的大總統,不料選完後,孫文立即表示回國只帶兩串蕉「余,不名一錢也,所帶回者,革命之精神耳。」這句話還被後來不知史實的台灣人引為佳話,實際上當時各省聽到這句話簡直傻眼,真是「裝笑維」,不過咱們的歷史課本還是大筆一揮把這個「中華民國臨時政府」說是正統。
實際上根本不是那麼回事,「中華民國臨時政府」令出不了議事廳,財政也在成立的第一天起就形同破產,也就是說這個「政府」並沒有行使主權的能力,根本不能叫政府,也就是說這個「中華民國temp」根本不存在,更別說正不正統了。
更糟糕的是,袁世凱這下不高興了,他立即來信請教狀況,問,當初說好誰能讓清帝退位,就應由他任民國的大總統一職,怎麼孫文自己冒出來當大總統呢?那這樣先前的約定還算不算數呢?
孫文也知道大總統本該袁世凱當,於是低聲下氣回信道,這是因為我要避免袁公你蒙受篡位的批評啊!你看我先當大總統,再把大總統讓給你,這樣你就不是從清帝手上篡位了,我是一片好心,絕對沒有什麼陰謀,請別擔心。
袁世凱接到這種信簡直是哭笑不得,真的是「裝笑維」,但袁世凱是個為了大事可不拘小節的人,便不為此事跟孫文計較,不然協議破產,北洋軍橫掃武漢,各省重新歸附,「中華民國1.0」可就胎死腹中了。
當時,不論中國國內或世界各國,都一致認為袁世凱是唯一能穩定中國局勢的人,並且袁世凱有「中國的華盛頓」之稱,從這邊就可知道「中華民國1.0」真正的國父是袁世凱,不料日後歷史開了他一個大玩笑,他的大總統被孫文偷去了幾十天,失而復得,袁氏當國,竟被歷史課本寫成是袁世凱「竊國」,孫文為了個人的權力欲望,當個幾十天總統也好,而危害初生的民國,可說是國賊,卻竟然被稱為是「國父」,這其中原因為何,就稍後再述。
話說袁世凱可說是中國近代化相當重要的關鍵,包括近代警察(中國原本無警察制度)、電力、自來水、新學女學校等諸多重大近代化指標都是由袁世凱引進中國的,反觀孫文什麼正事都不幹,「中華民國1.0」成立後,袁世凱給孫文大量經費去興建鐵路,結果滿口民生主義的孫文連半根枕木都沒蓋,全數中飽私囊,說是要拿來當革命基金──跟台灣某個關在土城的前總統說詞是不是很像?
但袁世凱聰明一世,糊塗一時,在孫文發動二次革命,導致革命武裝全毀之後,袁世凱完全掌握了執政權,此時他卻推動洪憲帝制,成為他一生的污點。最重要的是,洪憲帝制使「中華民國1.0」滅亡,繼承的是洪憲帝制的中華帝國,這是1915年12月12日的事。所以短命的「中華民國1.0」只有4年多的壽命。
中華民國1.0
出生 1911年10月11日
死亡 1915年12月12日
國父 袁世凱
1916年3月22日,袁世凱宣布取消帝制,於是中華民國又重生了,這是「中華民國1.1」,生日是3月22日。
袁世凱死後,北洋政府一直才是國際承認且真正有主權的中華民國正統政府,到了1917年7月1日,段祺瑞欲利用張勳對付黎元洪而讓他入京,導致張勳趁機讓溥儀復辟,國會解散,「中華民國1.1」短短一年多又滅亡。
中華民國1.1
出生 1915年12月12日
死亡 1917年7月1日
國父 袁世凱
復辟才沒幾天。段祺瑞發動「討逆軍」鎮壓張勳,7月6日,黎元洪引咎辭職,總統之職由英美支持扶植的馮國璋接任,段祺瑞稱為「再造共和」,於是中華民國又重生了,生日是7月6日,這是「中華民國1.2」。
另一方面,1917年7月17日,孫文抵達廣州,宣布「護法」,並且又在廣州組成「中華民國軍政府」,這在歷史課本中又被寫為是正統,實際上,這跟當初的臨時政府一樣,是個喊爽的政府──如果喊爽就算數的話,今天任何人也可以自己宣布成立政府啦──這個廣州軍政府連對街的稅都收不到,掌握實際統治權的是滇桂軍閥,只不過借個辦公室給孫文讓軍政府有個空殼罷了,可說全無行使主權的能力可言,更別說是代表全中國了。
之後孫文先後和滇桂軍閥、陳炯明翻臉,眾叛親離,然而,在孫文革命失敗一生的最後,卻談成了一項極度重要,影響後來中國歷史發展甚鉅的交易,那就是「聯俄」,取得了蘇聯的資助,成立了黃埔軍校。
擔任校長的蔣介石日後和共產黨勢不兩立,所以很多人可能會覺得很奇怪,因為中共相當多元老都出身自黃埔軍校,其實只要了解歷史的背景就很容易理解,蘇聯資助孫文成立黃埔軍校本來就是為了發展共產國際在中國的勢力,也就是說蘇聯出錢,孫文出力幫他們「代訓」幹部,黃埔軍校本來就是共產黨的,裡頭教的是共黨幹部一點都不奇怪。
但歷史又開了一個大玩笑,擔任校長的蔣介石手腕過人,竟然把這個軍校搶過來為己用,在孫文死後,蔣介石根本排不上接班順序,卻能將汪精衛、胡漢民等人都排除掉,沒多久還清掃了共黨,以他當時的原本在黨內的地位來說,簡直是不可思議,這是相當了不起的成就,袁世凱若地下有知,大概也要對蔣的過人膽識與猛烈手段感到佩服。
黃埔軍校是繼袁世凱練新軍後中國又一次的軍事現代化,這些更進一步現代化的部隊,對上因為長久內戰而戰力已經退化的北洋,真是摧枯拉朽,1927年蔣介石宣布北伐,很快擊潰北洋各軍閥,1928年12月29日張學良通電南京宣告「易幟」,「易幟」代表的意義再明顯不過,就是一個政權的滅亡──「中華民國1」的國旗是五色旗,不是青天白日滿地紅──至此,北洋政府也就是「中華民國1」滅亡了,蔣介石成立了一個新政府。
中華民國1.2
出生 1917年7月6日
死亡 1928年12月29日
國父 段祺瑞
問題來了,蔣介石是個非常重視正統傳承觀念的人,所以他當然把這個政府叫「中華民國」,這是「中華民國2.0」,但其實蔣介石對「中華民國1」來說,原本只是南方的叛軍,在國民黨之內的地位,也是得位不正,他急於修正這些法統上的問題。
於是,蔣介石大幅「修正」了歷史,把孫文只有招牌的南京臨時政府與廣州軍政府寫成正統,而真正受國際承認且真正有主權的北洋政府卻被貶為「軍閥」,此外,蔣介石也言必稱總理,說得好像是孫文欽定他接班一樣,其實孫文生前與死時原本公認最應該或最可能接班的是汪精衛與胡漢民,壓根就輪不到蔣介石。
總之,為了尋求正統,蔣介石發展了一整套架空歷史史觀,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的歷史課本會跟史實有那麼大出入的原因,這套創作實在是一部相當了不起的架空歷史小說。
結果,本來蔣介石應該是「中華民國2.0」的國父,卻自我降級成了「蔣公」,把國父給一事無成的孫文去當,直到他死後這麼久,台灣心中孫文的形象還高過蔣介石。蔣介石統治是有諸多缺點,但至少他還是個相當有能力的人,孫文則一輩子只會嘴砲與壞事,搞到孫的評價竟然還比蔣高,實在冤枉,但這是蔣介石自己搞出來的飛機,也就怪不得別人了。
無論如何,時間快轉到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國共戰爭的末期,在絕望的徐蚌會戰(共方稱為淮海會戰)之後,「中華民國2.0」已經風雨飄搖,蔣介石宣布下野,交由李宗仁「代總統」,沒多久,國軍全面崩潰,中國共產黨取得了整個中國,而李宗仁政府在之前就已經崩解,最後李宗仁也溜之大吉,至此,「中華民國2.0」喪失所有中國領土與人民,政府也已經崩潰。
中華民國2.0
出生 1928年12月29日
死亡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
國父 蔣介石
在整個「代總統」的事件中,最有爭議的就是,翻遍中華民國憲法,沒有所謂「下野」這回事,蔣介石當時其實並沒有「因故不能視事」,因此所謂「下野」應解讀為辭職,蔣介石辭職後,李宗仁依法接任總統,沒有什麼「代理」,李宗仁以生病為由溜往美國後,依法也應該是由行政院長等依次接任總統,輪不到一介平民的蔣介石「復行視事」,這整個過程大有問題,無論如何,這些便宜行事都是違憲的。
這些法理問題我們就不要鑽牛角尖,直接來看事件,在李宗仁政府還在運作時,蔣介石以一介「下野」的平民之身,並沒有任何政府職權,卻處處以個人的力量發號施令,如行政院長孫科在蔣介石的支持下,無視李宗仁的命令,將行政院內閣搬至廣州,這個行為本質上已經叛離「中華民國2.0」政府,另外在蔣介石的個人號召下成立一個新組織了,蔣介石更以一介平民之身,蔣介石擅自命令蔣經國、湯恩伯、桂永清將中央銀行所有黃金、白銀、美鈔外匯轉運台灣,李宗仁政府阻止無效。
從這些種種事蹟可看出,在李宗仁接掌「中華民國2.0」政府的時期,蔣介石可說實質上已經叛變,以個人威望招納「中華民國2.0」政府中的舊部集合組成一個以蔣介石為首的軍政組織,並盜取「中華民國2.0」的資產,這個組織與「中華民國2.0」政府不是同一個東西顯而易見。
當「中華民國2.0」滅亡,但解放軍尚未及於台灣時,蔣介石組織在台灣「空白地起兵」,蔣介石為了他的正統繼承觀念,仍然說這叫「中華民國」,並說他是「復行視事」,文告如下:
復行視事文告
內容來源:卷三十二 書告
隸屬章節:書告\中華民國三十九年
版面原件:第254頁,第255頁
〔第254頁〕
——中華民國三十九年三月一日於臺北——
去年元旦,中正鑑於共匪肆虐,生靈塗炭,國家前途之憂患方殷,而國人和平之期望彌切,當時固知共匪為蘇俄之工具,其侵略決無止境,和平自難獲致,第以個人之誠信未孚,不能使中外深喻斯義,乃發表文告,重申以政治方法,解決中共問題之旨;復於一月二十一日依據憲法第四十九條「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之規定,將總統職權交李副總統代行,原冀共黨幡然悟悔,弭戰銷兵,出人民於水火,拯國家於危亡。乃一年以來共黨匪徒初則破壞和談,殘民黷武,繼則擅改國號,僭立政權,最近更明目張膽,與蘇俄訂立偽約,出賣我國家領土資源,斷送我人民之生命財產,使國家淪為附庸,人民夷為奴隸。亞洲之形勢為之激變,世界之危機日益迫切。此誠我中華民族五千年來未有之浩劫,凡我國人所當一致奮起救國自救之時也。李代總統自去年十一月積勞致疾,出國療養,迄今健康未復,返旆無期,於是全體軍民對國事惶惑不安,而各級民意機關對中正責望尤切。中正許身革命四十餘年,生死榮辱早已置諸度外,進退出處,一惟國民之公意是從。際此存亡危急之時期,已無推諉責任〔第255頁〕之可能。爰於三月一日復行視事,繼續行使總統職權。抗戰勝利結束至今不及五年,而國事演變至此,中正領導無方,彌用自責。惟有鞠躬盡瘁,補過去之缺失,策未來之成效。所望我海內外愛國同胞精誠團結,三軍將士砥礪奮發,各級官吏竭誠奉公,為恢復中華民國之領土主權,拯救淪陷同胞之生命自由,維護世界之和平安全,同心一德,奮鬥到底。務期掃除共匪,光復大陸,重建我中華民國為三民主義民有民治民享之國家。全國同胞幸共鑒之。
不論蔣介石的文膽們再怎麼寫,實際上在台灣重組起來的「中華民國」就已經是一個新的政府了,領土、人民都在台澎金馬,主權也及於台澎金馬,確實的存在著,我們現在是個國號叫「中華民國」,位置在台灣的國家,這是在蔣介石軍政組織於此「空白地起兵」時就已經決定的──儘管他本人不會承認──這是「中華民國3.0」,也就是「中華民國在台灣」。
而這個「中華民國3.0」,成立於蔣介石宣布「復行視事」,也就是說1950年3月1日,這才是我們真正的國慶日,而我們的國父其實是「蔣公」。
中華民國3.0
出生 1950年3月1日
死亡 希望不會
國父 蔣介石
不過我以前一直認為中華民國3.0是汪精衛在1940年南京的那個中華民國
因為對中華民國1的來講中華民國2.0算叛軍
但對中華民國2.0的講 汪精衛那個也算叛軍
所以蔣介石在台灣的應該算中華民國4.0...
補充一點
李宗仁不是“稱病滯港” “轉赴美國“,他是被蔣中正威脅若飛抵台灣,原機遣返蘇杭賣鴨蛋。彰化師大政治系公教研究所的一位教授的老師的老師是李宗仁的隨行秘書傳下來的。這是口傳歷史,聊被一說。
是否能授權摘錄至台灣好生活報?
格主你好,我是網路獨立媒體台灣好生活報的協力編輯。看了你的文章,才知道整個國慶日完全是一套建構出來的歷史呀!很希望能跟本報的讀者分享此文, 請問是否能授權我網摘到本報的「歷史散步單元」呢?網摘方式,在本報首頁只會出現標題、縮圖和三行文字(約35字),在列表只會摘錄150字以內,網摘範例請見:
http://www.taiwangoodlife.org/storylink/term/26
讀者要看全篇圖文,都會連回到此處。還請回覆是否同意,謝謝。
孫 + 汪精衛一脈是南方軍閥正統
蔣自己才是雜魚一枚, 為了統治正當性才編出一套天大的謊言...
http://www.taiwangoodlife.org/storylink/20101013/2757
版主的文章實在有非常之見解
對於喜好歷史的人真的值得一看
辛亥雙十夜的武昌起義之後,各省紛紛響應,乃有次(1912)年元旦中華民國的正式成立。就歷史的解釋而言,武昌起義當時固不能確定革命必然成功,中華民國一定能夠建立;但革命既已成功,民國一旦建立,自然以武昌首義的辛亥雙十為民國誕生之日。此理所當然。別的,就不多說了。
我們的爭執點看來有二:到底有幾個中華民國?現今的中華民國之國慶日應該是那一天?
先說國慶日。其實,一個國家的國慶日(National Day)並不一定必須在它「出生」的那一天,也可以是對於該國具有重要意義的任何其他日子。各個國家選擇那一天做為國慶日,其標準並不相同。革命爆發日、建國日、獨立日、光復日、立憲日、君王生日或登基日,甚至特定神明誕辰等等都有國家拿來當做國慶日,也都各有其良好的理由。有的國家曾經一再變更其國慶日(但這不意謂著改變其「出生日」),有的國家則根本沒有訂定國慶日。所以,國慶日落在那一天並不是真正的爭執所在。想要在既有的國慶日之外的一天慶祝國慶的人,大可備具理由,設法說服國人,並且透過有效的法定程序而變更國慶日的日期。毋庸費言的是:一個國家即使變更了國慶日的日期,它在法理上仍然是同一個國家。
所以,真正的爭執點其實在於:到底有幾個中華民國?
您從歷史變遷的角度說明了中華民國建立以來的政權更迭,而由於這當中有的政權根本不具政府效能或者缺乏合法性與/或正當性基礎,有的政權則是遭到了廢棄,甚至被攫取了它絕大部分的領土與人民,您因此主張:真要論法理,中華民國滅亡的次數只會更多;您的結論是:中華民國有好幾個,而目前的中華民國並不是辛亥年所建立的那一個。
的確,辛亥革命以來宣稱代表中華民國的各個政權,除了目前有效管轄台澎金馬的之外,其餘的,無論合法或非法、虛有其表或貨真價實、存在時間長短、管轄範圍大小,確實都已經不存在了。這一點毫無疑問。但同樣毫無疑問的是:儘管如此,中華民國本身卻自1912元旦成立以來持續存在迄今。在法理上,這個國家始終是同一個中華民國。
您所指陳的中華民國在歷史上的戲劇性變化,其具體細節自有史家專門的研究可以覆按,不是此處所要爭執的重點。至於哪些政權是或不是正統、具有或不具有合法性與/或正當性這個層次的爭論雖然也有法理的面向,但同樣也不是此處爭論的核心。我所主張的僅僅只是:以上種種「史實」都不能否定中華民國在「法理上的同一性」。這個法理上的同一性之基礎在於中華民國做為一個國家法人的法人格。這與哪個特定政權是否具有合法性/正當性並不相干。人們可以從法理的角度想方設法證明中華民國這個法人格仍然存在或者已經消滅,卻無法從政權更迭的史實導出目前的中華民國之法人格與辛亥革命所建立的中華民國之法人格不是同一個。
如果國家做為一個「法人」在法理上的同一性較為抽象,不易理解,容我以「自然人」為例說明之。當一個自然人出生的那一剎那,依據法理(以及具體的法律明文規定),他/她立即成為一個法律上的人格。如果一切順利,這個自然人會成長茁壯,他/她的身心內外等等都會有所改變。而萬一不幸遭受意外,他/她有可能喪失一部分甚至相當大部分的身體組成部分或心智能力;甚至他/她也有可能主動變更自己的生理性別等等。當然,他/她的身體還會病痛衰老等等。然而,只要他/她一息尚存,所有這一切在時間中變化的心理/生理事實都無法改變這個人出生以俱來的法律上的人格。做為一個法人格,他/她一直都還是他/她。這就是他/她在法理上的人格的同一性。
做為抽象的存在,國家並不能等同於一個具體的活生生的人,這不在話下。但基於類似的理由,法理上也賦予了國家(以及許多其他各式各樣的人群團體與組織)以極為類似的法人格。如果您能理解以上對於自然人之法律上的人格的說明,那麼應該也可以理解國家做為一個法人在法理上的同一性之意涵。應用到中華民國這個國家,那就是我第一次發言所說的:儘管經歷了不少立場不一,甚至彼此對抗的不同政權,但中華民國卻始終只有一個,也就是經由辛亥雙十的武昌起義所建立的那一個。
若您要稱這種法人格所具有的同一性為「架空歷史」也無妨。沒錯,它的確是一種法理上的建構,看不見,摸不著,根本是「虛的」。然而,我們甚至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它正是以這種「虛的」、「架空歷史」的方式使得「實在的歷史」成為可能。就個體的自然人而言,沒有這個具有自我同一性的法律上的人格做為架構支撐著,人一生所經歷的千般萬種可能都要散落一地,無處收拾;就整個社會層面(尤其是現代社會)而言,瞬息萬變的各種社會往來如何能夠以人類所能負荷的方式進行下去,更是大有疑問。沒有這種虛的架構,整個人類的歷史或許只能像是「白癡的夢囈,充滿了聲音與憤怒,卻沒有意義」。
事實上,這個法理建構不單單只是法理層次的東西,它有著遠比法理層次更為深遠的根源。在此只要指出:即使是還沒有發展出「法人格」概念的地方,也普遍地或多或少出現了對於個人或人群團體之同一性的某種觀念(某人/人群是某人/人群,而不是他人/人群),即可以思過半矣。關於這點,恕不再追索下去。
如果抽象法理的說明仍然不能使您信服,那麼請看看兩個實際的例證。
先說德意志。1870年,德意志諸邦在鐵血首相俾斯麥手中完成統一,此後的德意志國家史可以區別為兩個大段落,先是1871-1945的Deutsches Reich,然後是1949迄今的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Deutsches Reich,一般英譯為German Reich,中譯為德意志帝國,然而在它所存在的涵蓋期間內其實先後出現過帝制、民主共和及納粹獨裁三種全然不同的政權體制。但在這段期間內,它從頭到尾的正式名稱卻一直都是Deutsches Reich,亦即始終維持著它在法理上的同一性。至於1949年先後出現的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西德)與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東德),在並立超過四十年之後,於1990年10月3日透過東德(含其內重建的諸邦)加入西德的方式,消滅了德意志民主共和國,使得整個德意志重新統一於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儘管這個統一過程使得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領土與人民一下子增加許多,但卻並未使它在法理上的同一性發生變化。在法理上,德意志聯邦共和國依舊是1949年建立的那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主流的見解甚且還將這種法理上的同一性溯及涵蓋到1871-1945的Deutsches Reich –– 儘管不是完全沒有爭議。
再說法蘭西。自從1789年大革命推翻君主統治兩百多年以來,法蘭西政局變化之令人眼花撩亂,實在不下於在中國所上演的各種劇情。迄今歷經五次共和,第一共和之前建立了短命的君主立憲,其後更穿插了兩次拿破崙帝國,還有波旁王朝復辟、德國納粹傀儡的維琪政權以及二戰期間戴高勒所領導的法蘭西共和國臨時政府等等。然而儘管這一切政局變化與政權更迭,其間也不是銜接得天衣無縫,但法蘭西共和國還是法蘭西共和國;法理上,它並沒有變成另一個國家。
還有更多的例子,這裡就不再列舉了。你自己也可以拿您的標準去衡量世界上的任何國家,看看究竟還剩下幾個國家可以經得起您的嚴格檢驗。
總而言之,在法理上,國家有其獨立的法人格,有其自己的生命,不能等同於在其中來來去去、生生滅滅的任何特定政權、政黨、族群、團體以至於個別的國民(包括執政者)。辛亥雙十的武昌起義所建立的中華民國,儘管自建國以來就一直遭逢各種危難,而且從1949年以來,它的有效管轄權範圍更是縮限於台澎金馬,但這一切卻並未真正完全徹底地消滅它。它一直是一個獨立的國家法人格,這就是中華民國始終只有一個的法理之所在。
順便一提:法蘭西當今的第五共和之國慶日為7月14日,這是1880年由第三共和所制定的,是為了紀念1790年7月14日所舉行的一項全國性憲政集會;而那項集會本身則是為了紀念進攻巴士底獄一週年而舉行的。在1790年的這一天,立憲君主制下的法王路易十六在全國各界代表面前宣示效忠。這個憲政時刻距離法蘭西第一共和的建立(1792)其實還有兩年。
令人深思的是:為何兩百多年後的第五共和還要以一個君主立憲時代的日子當做它的國慶日?這裡所顯現的,除了是法蘭西共和國對於其自身的大革命及立憲根源之歷史意識以及對於自身歷盡波折而不變的同一性之自我肯定以外,還能是什麼呢?這點也可以供您參考。
在歐美,很多父子的名字是相同的,假設有個小傑克繼承父親老傑克的一楝房產,
小傑克的兒子小小傑克,再繼承小傑克的財產,這裡雖然三個人都叫傑克,但還是指三個人,不是一個人,
小小傑克喜歡用爺爺的生日當家族日有錯嗎?好像沒有,但不代表小小傑克的生日和老傑克的生日是一樣的!
但有一天,小小傑克被弟弟傑克森趕出家門,失去了爺爺留下來的房子,跑到隔壁的小房子去住!弟弟使用自己的生日當家族日,而小小傑克則繼續使用爺爺的生日當家族日!
PS.傑克森成為傑克家族的族長後,宣稱哥哥所居住的小房子仍然屬於傑克家族的財產!哥哥小小傑克無權居在裡面!
個人淺見:中華民國在台灣之後,似乎亦可分期:
李登輝總統宣布中止動員戡亂並且修改憲法之後
被學者稱為「中華民國第二共和」
另外
民進黨當政的八年也可獨立出來一段
中國國民黨復辟迄今,也可算是新的一段....
現實是答案是,孫文的民國才是現在的民國繼承的法統,袁世凱不是。
就好比,抗戰時有兩個民國,板主這類人應該會因為反蔣反國民黨而片面的選承認汪的民國才是正統。
當然,那是板主這種人自己說給自己爽的,可是現實的民國政府當然絕對不會承認自己的法統是承繼汪政權。
這個問題只顯示有些人邏輯大有問題且又不願面對現實,活在自己的想像中。
雖然你應該是看不到了,
版主多方引用來佐證自己的切入角度,
然後你取個自以為好笑的暱稱,
扣別人意識形態的帽子,
然後拍拍屁股走人是甚麼意思?
所以沒有ROC 3.0, 只有ROC 2.0 流亡政府..
一個稱帝的人被你說得如此無辜..... 光是這點我就不懂您的出發點何在?
也許您是政黨因素吧?但我始終認為如果你反中華民國,大可大喊要台獨,這是民主國家,絕對有權利這麼大喊!
但如果你不反中華民國,何須來這挖苦自己的國家呢?
獲益良多。
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
就好像慰安婦、南京大屠殺等,日本現在依然有不少人認為,
這一切都是反日國家(中、韓、朝)捏造出來,刻意抹黑的。
不管信與不信,多聽聽不同版本的,總是一個刺激,
一個重新反思、檢視自己所得的資訊是否正確的良機。
之前版主另一篇講鴉片戰爭的也很棒,您是近代歷史學系出身的嗎?
光緒,宣統,甚至袁世凱都是有名無實的皇帝
毛澤東,蔣介石,金日成則是有實無名的皇帝
稱帝的袁世凱遠比稱總統的蔣介石高尚許多
光緒,宣統,甚至袁世凱都是有名無實的皇帝
毛澤東,蔣介石,金日成則是有實無名的皇帝
稱帝的袁世凱遠比稱總統的蔣介石高尚許多
文章的問題其實樓上好幾位高人點出來了。
基本上就是一篇自愚愚人的鴕鳥式史論。
格主還好意思稱我的們課本是有心誤導...= =|||
有違史實的才叫誤導,如果只是史觀不同,不叫誤導!
難道歷史課本要按照你個人的想法來寫才不叫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