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醫界觀察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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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八千多位病患正在苦苦等候器官移植,監委卻正忙著對付去年台大移植團隊的靈魂人物柯文哲。

監委甚至連病人的狀況都沒追蹤清楚,就洋洋灑灑的寫調查報告,報告結尾強調:「五名受贈者體內均測到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抗體,明確顯示受到感染並接受雞尾酒療法治療。」

報告一出,疾病管制局發言人周志浩馬上公開說明:目前五名受贈者五人體內並未測到病毒,患者目前服藥的目的是預防感染,並非治療,希望監委能尊重醫療專業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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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真的讓人很灰心,我在快兩年前的文章「談《美國護士瑪麗發錯藥之後(借鑒,如何看待出錯、如何改進流程)》 一文」之中,強調制度上的問題不能責怪個人,只有落後國家,才會在出事時只追究個人責任,文章有五千多人看過,一千多人按讚,但是兩年過後,這篇文章似乎對社會沒有發生什麼影響,因為這個國家還在拼命找代罪羔羊,拼命追究個人的責任。

當新聞報導監委彈劾柯文哲,語稱柯「還說這是制度性問題,沒自我反省」,我聽到真是驚訝,驚訝我國竟然這麼落後,當我立即想要動筆寫些什麼,更驚訝的是原來我都寫過了,去年因為同一事件,我寫了「[柯P解密]談我的老師柯文哲」「當「SOP」變成是「Sue One Person」」還寫了一篇小小說,「 移植事件的明年過後」,事隔一年,竟然還要再全部重新寫一遍,該用哪個詞形容?氣憤、悲傷、無奈,還是以上皆是?

所以我決定來探討一下這整個制度問題,我不是政府組織法的專家,可能有些見解錯誤,還請不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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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精確的來說應該是11個月前),我寫了[柯P解密]系列文章,談我的老師柯文哲,文章發表後,有很多迴響,有人贊同,也有人說:你講的是你學生時代的事,畢業那麼久了,過了十幾年,難道人不會變嗎?既然寫了文章,就要負責調查清楚才對。

有理。

現在的柯文哲教授是怎樣的人,以下是我的「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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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國外影集,常常會看到公共場合有人路倒或受重傷時,如果附近剛好有醫、護等救護人員,即使明明已經下班穿著便服,也往往立即出面救助病人。

這不是只有影集這麼演,實際上也是如此,我在學生時代,有一次,見到一個酒醉騎車的人摔倒,這時我想:輪到我了,雖然還只是學生,不過至少也算受過一點訓練,正準備硬著頭皮上場時,沒想到騎士附近有兩個老外剛好是醫護人員,他們率先衝到他旁邊,檢查發現他只是醉倒正呼呼大睡,所以當年我這個未出師的傢伙也就派不上用場了。

昨(8/9)日,針對這件事,咱們大有為的行政院通過了一項修法提案,在《緊急醫療救護法》中增訂一條,規定未來公共場合將設置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同時,為了消除民眾疑慮,使民眾不會因救人而被告,行政院特別引進「救人不受罰」的精神,規定:救護人員以外的人,使用救護設備、施予急救措施,將適用民法、刑法中緊急避難免責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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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當勞叔叔兒童之家大概從來沒想到有人竟會以「癌症會傳染」來反對它,癌症到底會不會傳染?請直接上美國癌症協會網站的這個頁面

這篇文章的開頭兩行大字開宗明義:

Is Cancer Contagi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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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公聽會辦完,已經引起很多「迴響」,尤其是公聽會上的雙方發言在媒體上可說是都被斷章取義,整場公聽會的過程不妨先看看洪醫師的旁聽記錄。看完了以後,相信不同立場的朋友會有很多不同看法,但在討論正題之前,容我先來講個故事。

我在軍中服役的時候,有次支援一個群(相當於旅級單位),到部時,接到通知要與四大長官──群指揮官、群副指揮官、群參謀主任、政戰處長──同桌吃飯,我打聽了一下,參謀主任對新進軍官一向是會如霹靂般的給他個下馬威,真是心懷忐忑,果然,飯才吃沒兩口,參謀主任就大聲吼道:「醫官!」

「報告是!」我連忙起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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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林芳郁教授擔任衛生署長時,因為三聚氰胺事件而下台,如今隨著聯合國制定標準,媒體終於還他公道

他是一位少見的好醫師與好老師,我不希望社會只記得他是最短命的衛生署長,所以先前曾寫過「 談我的老師林芳郁」一文,如果未看過這篇文章的朋友,不妨點選連結看看這篇舊文,多少了解一下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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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念慈法官於蘋果日報上針對楊憲宏先生的文章提出反論,我想楊憲宏先生把法官指為密醫固然有點「超過」,但姚法官的反駁,其實正坐實了許多醫界對法界的成見。

姚法官提出,他觀察到許多醫界人員認為「法官與檢察官都是站在病患、家屬那邊聯手對付醫事人員」,這種想法固然與事實不符,多數法官、檢察官並不仇醫,但少數法官的確有仇醫情結,這亦不可否認。

就美國研究統計顯示,絕大多數的醫療疏失沒有醫療糾紛,但絕大多數的醫療糾紛沒有醫療疏失,會上法庭的,大概全數都是因為病人對醫療過程不了解而「誤告」,以及因為某些原因而「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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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談「人球案」接手醫師遭判賠3341萬」一文引起很多迴響,有點出乎意料之外,也很高興有不同的意見互相交流。

讓我們先回到2005年同年發生的「人球案」,當時成為眾矢之的的總醫師,最後判刑的部分是他為了掩飾沒有親自去看小女孩(沒去看的原因請見前文)而偽造病歷的偽造文書部分,就業務過失致死罪的部分,總醫師與主治醫師都獲判無罪。

此案的承審法官雖然沒有受過醫學訓練,但是他邏輯相當清楚,小女孩之所以死亡,主要原因是父親毆傷她,至於醫療過程中轉院有沒有誤判或流程瑕疵,雖然可檢討,卻不是造成結果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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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一位酗酒的父親酒後痛毆了自己4歲的小女兒,將她打到頭部重傷,顱內出血。這不是他第一次打女兒的頭部,因為他覺得「小孩太小,打手腳怕打斷」。

把時間往前倒轉一點,小女孩本來在父母離婚後,由打零工為生,且經常酗酒的父親扶養,這個父親酒後傷人只是時間的問題,從父母離婚的那一天起,就註定這個小女孩的命運了。

(更正公告:原文寫道法院將監護權判給父親,承蒙Indy Liu留言告知,雙方離婚時約定由父親扶養,非由法院判定,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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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這邊連載的[柯p解密]系列,裡頭所寫的柯p,也就是柯文哲教授,已經在Facebook上成立粉絲專頁了,在此就幫老師推廣一下,對柯p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直接從專頁上知道他的近況。

網址:http://www.facebook.com/DoctorKo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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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柯文哲教授最近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已經被修理的很慘了,還要被前台大醫院院長李源德背後再捅一刀,說他逞英雄,新聞網址:http://www.udn.com/2011/10/1/NEWS/OPINION/X1/66248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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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本來[柯p解密]系列要暫告一段落,因為這篇文章 http://blog.xuite.net/vensen_chang/blog1/45606562 ,很多朋友問,真的有這麼慘嗎?所以再多開一篇XD 

(感謝學長指示,這篇文章的原文為「有一天讀醫學系應該是會比照役男抽籤」網址在 http://mypaper.pchome.com.tw/skindoctor/post/1247118438,文章寫於6年前,所以應該為大我8屆左右的學長所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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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說到,大學時代的我心高氣傲,能讓我服氣的老師很少,柯文哲教授是一個,而林芳郁教授也是我十分尊敬的老師,後來他擔任衛生署署長,結果因為三聚氰胺毒奶事件下台,我不希望這樣一個好老師給人的印象只是「最短命的衛生署長」,或是跟前後任的侯勝茂教授、葉金川都是同屆同學的八卦,所以雖然柯P這次沒有提到他,還是把他放進柯P解密系列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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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教授在專訪中談到:「台大醫院需要有人來樹立表率,這比蓋一堆大樓重要,院長不用研究做得好,也許院長無法去管到整個台大醫院,但要能建立一個模範,作為道德、人格的表率。為了企業經營,各種作法制度都可以變,唯一不能變的是人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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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教授在接受財訊專訪時表示:「台大醫院缺少人格的模範,明白的講,許多人都不尊敬自己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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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教授在我大學時代是我們的老師,他是台大最優秀的幾位老師之一,我們都尊稱一聲「柯P」,P就是教授的意思,最近他發表許多對台大醫院看法,但很多沒有待過台大醫院,或是非醫界的朋友,大概都聽不出許多部分所指的問題是什麼,所以我身為一個醫界逃兵,決定來效法「維基解密」的精神,試著說明一些台大醫院的特殊情況,或許能促進一些醫院內與外界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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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台大出事,有很多醫界以外的朋友覺得很疑惑,台大醫院不是剛過了評鑑嗎?關於這點,因為我離開醫界已經很久了,當年我見習、實習時也還沒有醫療評鑑這種鬼東西,所以談起來只能「道聽途說」不真切,就算講了些內情,可能沒待過醫界的朋友也一頭霧水。但是呢,大家總是都當過兵,「高裝檢」一定都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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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醫學中心內,一名年輕的醫師看到教授經過那條總是介於明亮與灰暗之間的走廊,走上前去,平時他總是很尊重教授的,但這次他不知為什麼,一把拽住教授的白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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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台大發生醫療災難,果不其然又演變成追究是誰的責任,在我的部落格文章中我曾寫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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